如果妳愛我,妳就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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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妳愛我,妳就應該….

前天,學妹說她要結婚了,所以我請她吃了頓飯,順便接過她的紅帖,和在一起六年的前男友分手之後,和現任男友談了一年的戀愛,就在今年十月準備結婚,再次證明,愛情沒有先來後到,而婚姻等的永遠不是愛的多深,只是一個時機,時間對了,什麼都剛好了,就結婚了。

她對我說,她是很愛現在的男朋友,只是很擔心一點,就是結婚了之後,她可以選擇要不要繼續工作,但一定要回家煮飯,因為男友是大家族,全家加起有十二個人,還不包含她,這是一開始在一起的時候,男友就有事先告訴過她,他們家是大家族,目前都是由他媽媽每天照三餐做飯給家裡的人吃,獨子的他,當然希望未來的老婆可以幫忙分擔這一點責任。

剛在一起,什麼話都嘛講的出口,妳要星星,男人就會說我摘給妳,妳要鑽戒,男人就會說等妳完全屬於我的那一天,我就買給妳,女人當然也一樣,男人說希望妳陪他,妳就會想盡各種理由告訴媽媽,今天晚上不回家,男人說希望未來老婆很賢慧,明明在家裡連洗碗精都沒有用過,可是卻可以為了他趴在地上擦地板。

愛情,本來就是有四分之一的謊話,聽的爽不爽而已。

學妹說那時候連他家都沒有去,想說大家庭,頂多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加上他這個獨子,最多才五個,誰曉得第一次去他家,嚇到差點想分手,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就算了,連離婚的大姑姑也住在家,叔叔、叔母再加上表弟堂妹,算算有十二個。

男友媽媽拉著她很溫柔的說,不要擔心喔!大家庭很溫暖的,大家人都很好,做飯是有點累,想當初她也是這樣走過來的,那時候親戚更多,一次要煮二十人份,現在這個算是很簡單了。

她和男友溝通過,是不是可以搬出去住,男友很生氣的說,不可能,他父母親這麼辛苦養他到大,怎麼可以娶了老婆就搬出去住,那父母親誰照顧?然後就說了一句,我這輩子最害怕聽到的一句話,「如果妳真的愛我,那妳應該試著去學看看。」

如果妳真的愛我,妳就應該….。

我就應該先打你二巴掌,看你會不會清醒,如果不會,那我就應該考慮看看,是不是還要繼續走下去。

不要用愛來挾持別人和自己,就算再怎麼愛一個人,都不應該要求對方去為自己改變什麼,或做些什麼。

記得第一次談戀愛的時候,總是喜歡委曲自己,比如男友說我不喜歡妳晚上出去,為了表示我愛他,所以日落之後,我就不出門,十足的把自己當成費歐娜公主,男友說我不喜歡妳做這種拋頭露面的工作,為了表示我愛他,二話不說辭職,然後到科技工作當作業員,連吃飯都不把口罩拿下來,男友又說我不喜歡妳穿的太露,為了表示我愛他,馬上網購頭罩面紗,走出去人家以為你是阿拉伯人來觀光。

因為男友希望,而我們努力變成他希望的那個樣子,總覺得這樣才是愛的表現,但其實一點也不,心裡累積的那些犧牲和壓抑,最後都會變成自己崩潰的原因,總覺得自己為了你做這麼多,那你應該要更愛我,或者是你應該要更疼我,在愛情裡面,不,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應該去為你或妳做些什麼,我們對父母對的予取予求,是因為父母對我們的愛是心甘情願。

如果愛不是心甘情願,那麼在愛裡的一來一往,都只是想要把對方變成你要的那個樣子而已,因為太愛你了,所以我改變了,如果你愛我,你也要改變,這大概就是愛情裡最大的死角,永遠都看不到。

但這不表示,以後談戀愛,死都不要妥協,而是,妳是發自內心的覺得,啊~這是我不好的地方,我需要改進,而這個改進,會讓妳變的更可愛,而且鎮不是,對方要求妳什麼,妳什麼都說好,然後吵架的時候,再來翻舊帳,你叫我怎樣我就怎樣,我都聽你的,但為什麼你不能聽我的?為什麼要把犧牲自己當做是愛的一部分?

這種愛不管是對別人或是對自己都太沉重。

那怎辦?我問學妹。

學妹一臉歉疚的說:「我從小到大沒有煮過半頓飯給我爸媽吃,然後現在要煮十二人份的給別人吃,我以後絕對不生女的。」

「不,是要幫女兒挑有錢的孤兒嫁。」好友A說。

真的是一個比一個還沒有睡醒。

學妹說要她煮飯可以,但一天三餐不可能,所以有跟男友媽媽溝通,星期一到五因為她白天工作,所以只會做晚餐,星期六、日,因為平常工作,所以假日想好好休息。

我覺得她挺有種的,煮飯這種事,還可以跟婆婆討價還價。

妳婆婆有叫妳干脆不要煮了嗎?我說。

然後學妹說,她其實最主要的用意是真的還滿想婆婆對她說,那妳不要煮好了,可是婆婆傻眼了一下之後,就答應她的要求了。

我很愛他,但煮飯這件事,我真的只能選擇自己可以負擔的程度,學妹很認真的說。

很聰明的女生,不是嗎?

常常都會聽到很多人在抱怨,為了另一半做了多少多少,真心願意付出的時候,這些抱怨是不應該存在的,而是很驕傲、很甜蜜的對大家說,我為了他做了些什麼,覺得很幸福。

愛是應該感到幸福,而不應該是感到犧牲!

 

(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作者「雪倫」,原文點此)

圖片來源:stocksn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