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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真的是喜新厭舊的動物?在持久的愛的關係中可不可以有更舒服的相處方式?這是我經常思考的問題。
我們經常犯的一個錯誤就很容易傷害身邊親近的人,尤其是和另一半朝夕相處久了,已經不會計較禮貌和感受。我們總是以自己的角度和感受為出發點去要求另一半,當對方的意見跟你不一樣的時候,我們就開始不開心、不高興,覺得對方為什麼不能夠配合自己。
你不覺得有時另一半不用說任何話,但只要一個眼神,一個表情就足以將你打到地獄,你對他不也一樣嗎?為什麼要把自己的期望加諸在別人身上,難道他沒有拒絕你的權利嗎?只因為他是你的另一半,所以他只能理所當然的接受你所有的要求。
我的老師曾昭旭有一次就跟我說,倘若能用邀請的觀念去對待另一半,就表示可以拒絕,可以接受,也可以再考慮。不是嗎?你想看看當我們舉辦活動送出邀請函給朋友的時候,通常都會留幾個欄位,像接受,拒絕,或在考慮中,這就表示留給別人選擇的權利,可是為什麼我們對於最親愛的另一半卻不能如此?
對於你的邀約,倘若對方不能配合或沒興趣,你也不能生氣,造成對方的壓力。譬如你想看電影,對方不想看,你不能因為這樣而不開心、耍賴、威脅、或抱怨。人生下半場就是要自由自在,你渴望自己的自由,怎麼會允許對方不自由。
邀請最主要的意義就是讓他人保有選擇權,就算這個選擇權不是你期望的,你也欣然接受,不是你想要的答案,沒有不舒服,沒有不開心。即便對方拒絕,你還是可以高高興興地去實踐自己想做的事,不必硬要他人陪伴,你可以允許自己快樂,也允許他獨自快樂,這才是真正的自由自在。
你來,很好,你不來,我也很好,能夠做到這樣的境界才算是成熟的大人。心靈完全是開放,沒有依賴,也沒有強求。這樣的夫妻關係才是真正的尊重,雙方沒有負擔,才能走得長長久久。
這讓我想起了六世達賴倉央嘉措的《見與不見》這首詩,有一種愛是全然的堅定與包容,以及給對方選擇。
你見,或者不見我
我就在那裡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裡
不來不去
你愛,或者不愛我
愛就在那裡
不增不減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手裡
不捨不棄
來我的懷裡
或者
讓我住進你的心裡
默然、相愛
寂靜、歡喜
可不可以人生的下半場,情人、夫妻關係用這種方式處理。
(本文作者為丁菱娟,歡迎連絡 http://www.facebook.com/TingOl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