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最符合人類心智的溝通方法

故事是最符合人類心智的溝通方法
故事是最符合人類心智的溝通方法

故事本質上並不是一種娛樂,它是人類給自己打造的第一個武器。

有一本暢銷書,哈拉瑞的《21世紀的21堂課》,引起過很多關注。在哈拉瑞的思想當中,有一個很根本的認知:人類文明的基礎是什麼?他的回答是:我們這個物種的虛構能力,說白了就是講故事的能力。宗教是故事、民族是故事、商業是故事、公司是故事,有關人類文明的一切,底層都是故事。

這個角度,乍聽起來有點反常識。但是一深想,你會發現非常有解釋力。

我比較深刻地理解這個角度,還是從我有孩子之後。我發現,孩子認知世界,一開始用的就不是對所謂真實世界的把握,而是通過一連串的故事。比如,我家孩子,我勸她們去刷牙,可難了,最有效的方式不是講道理,什麼「牙齒美白好看」、「牙齒健康」、「沒有蛀牙」,這都沒有用。

我們家的方法,是給她們買那種印有小白兔圖案的牙刷,然後告訴她們,再不去刷牙,天就黑了,小白兔的媽媽就要接它們回家,你就見不著了。你看,人生是從一腦子的虛構開始的,然後用這些虛構的東西再去把握真實世界。

有本書叫《故事行銷聖經》。書的作者很厲害,是好萊塢的編劇教父羅伯特.麥基。既然是編劇,他當然是會講故事的。而麥基在故事中,又是對所有的概念研究最深入的。這本書不僅是告訴你,故事對人類有強大的說服力,更關鍵的是,麥基一路向前追溯,一直追溯到人類的進化史。通過這麼廣大的尺度,來探索故事的本質。這本書算是給出了「故事為什麼強大」這個問題的終極答案。

麥基認為,故事之所以能夠打動人,跟講故事的人技巧有多高關係不是那麼大,這是人類幾百萬年的進化已經決定的一個機制,故事是最符合人類心智的溝通方法,是人類從遠古時期就必備的生存工具。弄清這一點,你就明白為什麼說故事才是最有效的廣告手段,直到今天還是,未來也是。為什麼說人類一切文明成果的基礎都是故事。

故事的起源,其實要追溯到人類進化史上的一次重大基因突變。那是大概兩、三百萬年前的事,人類的大腦,中央神經系統突然高速增長。這個速度有多快呢?大概每兩、三千年,能長出一毫升的腦灰質和腦白質。腦灰質就是腦細胞,腦白質大概就是神經纖維。通俗地說,就是大概兩三百萬年前人類開始長腦子了。

長腦子這個事,其實並不符合當時人類這個物種的利益,因為大腦的能耗太高了,在食物資源很匱乏的情況下,供養這麼一個耗能大戶,能有什麼好處呢?對於簡單的生存,也就是捕獵和躲避天敵來說,並沒有什麼明顯的好處。所以,長腦子這件事,一定是後來創造出了一個意外的收穫,才會讓這個基因突變能夠持續下去。

什麼意外收穫呢?這麼多當時沒有什麼具體用處的腦細胞,突然湧現出了一個概念,概念就是「我」。

你可能會說,「我」這個概念有什麼了不起?難道動物沒有「我」的概念嗎?這個真沒有。

其他動物,只會對環境做出反饋,它們沒有能力反觀自身。因為每個生命都活在自己的身體裡,身體對它們來說是一個當然的存在。就像魚的世界裡,不會有水的概念一樣,生命的世界裡本來也不應該有「我」這個概念。

而人類這些突然爆發增長的腦細胞,閒著也是閒著,也沒什麼事幹,居然很逆天地開始審視自己,就是跳出自己的身體反過來看自己一眼,這就出現了反思,才有了「我」這個概念。

這個現象聽起來有點抽象,假如用專業進化心理學來解釋,恐怕要用上很大的篇幅。這裡我只能舉個例子,當你做夢的時候,你有沒有這種感覺,你好像會成為一個能感知到自我的觀眾,看著自己在夢中表演,這種感覺很微妙,好像你自己既是演員,又是觀眾。這種奇妙的感覺,就是你感知到自我的感覺。

養過孩子的朋友都知道,人類的嬰兒得長到二至三歲,才開始有清晰的自我意識,才知道怎麼用「我」這個詞,「我」這個概念是慢慢發展出來的。

你可以把「我」這個概念理解成一場小型的精神分裂,把人類的思想一分為二,一個是外在自我,一個是核心自我。外在自我是所有事件的參與者,依靠生存的本能覓食、捕獵、交配,而核心自我的職責就是觀察這個外在自我。比如你辦了一件事,失誤了,你就會責怪自己說,你這個傻瓜。這就是你的核心自我在責怪那個外在自我。

我們還是回到進化過程中。對於早期的人類來說,有了我,這種自我審視能力會帶來什麼呢?剛開始一點好處也沒有,帶來的只是無盡的恐懼。

因為「我」的概念一出現,人類就開始能把周邊同類的命運和自己的命運連起來理解了。我們通過理解別人來反思自己。

其他任何一種動物都不可能產生類似的感知,比如豬圈裡待宰的豬,其實豬的智力並不低,它們眼看著同類一個個被宰殺,但任何一隻豬都不會覺得,有一天這會輪到我,因為在它們的意識裡,根本沒有「我」這個概念,它們不會對自己的存在有感知。別的豬被殺,那是環境中發生的一件事而已。這事跟我有什麼關係?它們不會聯想到自己。

但是人類不同,眼看著同類生病、傷痛、死去,他很快就會意識到,總有一天會輪到自己,我們就有了同理心。面對外在的自然,打雷、下雨、洪水、地震、大火,他們也不會孤立地把這看成外在環境的一次變化,他們會想,將來我要是再遇到這麼可怕的東西怎麼辦?這個可怕的東西背後到底是什麼東西?這一切都既恐怖又神秘。

你想想我們這些老祖先,他們那麼恐懼,拿什麼安慰他,拿什麼來解決這種恐懼?當然就是給自己編故事嘛。

電閃雷鳴,背後是什麼神靈。生病遭災,背後是什麼鬼怪。人死之後,會到一個什麼新的世界等等。

那麼故事的本質是什麼?因為出現了自我意識,有了「我」這個概念,這就像當年的網路剛被發明的時候,當第一個節點出現了,它就一定要渴望鏈接到其他節點。鏈接到他人、鏈接到未來、鏈接到生前死後、鏈接到觀察到的一切事物。所有這些鏈接,都是虛構的故事。這張最原始的網路越來越大,人類就有了集體行動的可能,有了複雜協作的機制。整個人類的力量,都是這麼一點點發展起來的。

到了近幾千年,人類對自己才有了另外一番認識,我們覺得自己的本質是理性。我們總是想靠理性來說服他人,來把握世界。但是有一種人從來都不信理性,他們一直是靠故事來說服他人。誰啊?做廣告的啊。

古時候,我們相信求神拜佛,就會風調雨順。今天我們看廣告,還是會相信,用了這個牌子的化妝品就會變美,喝了這個牌子的飲料就會精力充沛,就會很酷。一個簡單的,不需要理性來證明的直接虛構的鏈接往往最有說服力。這就是故事。

現在看來,也許這幫做廣告的人他們才是對的。故事的本質並不僅僅是一種娛樂,它是人類給自己打造的第一個武器,也是永遠不會失效的武器。因為漫長的進化歷程,已經將人腦塑造成一部故事機器。到什麼時候,故事都是最符合人類心智的溝通方法。

本文摘錄自《羅輯思維》, 平安文化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