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的根本性質,是「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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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兵法說:「兵者,詭道也。」經商雖然不像軍事戰爭那樣,其目的不完全是消滅對方,但跟軍事戰爭一樣,同樣多變與詭譎,而經商經營之道的本質,其實就是「謀」一個字!

一個商人在經商的過程當中,為的是達成某種目的,而這目的可能是降低成本、招募人才、購併、增資、深耕技術、拓展業務、跨國際經營….等等,而在這些目的前面,需要的就是「謀」,而謀的目的就是「取」,商人因為要取得標的物,因而「謀」。

「不取則不謀」,如果商人沒有要達成任何目的,也就不需要出謀劃策,因為「謀」的目的就是為了要「取」得某物。

所以我們可以說「既謀必取」,商人之所以做謀略、出謀劃策,為的就是要達成目的,如果做了謀畫,但卻沒有付出實踐,那根本是在浪費時間,這不是一個商人應該有的作為,因為經商經營之道有個重要的關鍵,那就是「速度」,浪費了時間,等於拖慢了速度。

如果一個商人,不懂得謀畫而後行動,那就是一種不明智的行為,很容易遭致失敗,因為一個優秀的商人,必須懂得出謀劃策,謀畫之後,才付出行動實踐,沒有經過謀畫的行動,就是有勇無謀,這不是一個善於經商的人應該有的作為。

「謀」的目的是「取」,而「取」的目的則是「利」。

什麼是「利」?就是取得某樣東西的獲益大於取得成本,當我們取得這樣的東西後,對經商的人來說就越有利,因為取得的越多,商人的獲利就越多。

所以一個聰明的商人,應該要懂得分辨什麼樣的東西屬於「利」,若是不懂得分辨,就很容易造成企業虧損。換句話說,經商需要明白,取得的過程需要成本多少,而又能帶來多少收益與獲利,只有清楚拿捏,才知道要不要去「取」得該物,也才知道要不要「謀」。

經商的根本性質,就是「謀」,謀的目的是「取」,而「取」的目的是「利」,得「利」之後,企業才能成功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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