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行為的「目的論」:「去處」比「來處」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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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論──「去處」比「來處」更重要

父母或老師在面對前述那些不適當的行為時,多是用責罵或處罰的方式來制止,但大部分時候都只能暫時勸阻孩子的行為,很快他又會重蹈覆轍。

孩子之所以不停止這樣的行為,是因為他想要引起父母及老師的注意;既然他的行為目的是引起注意,如果父母及老師用處罰這樣表達注意的方式去制止他,只會讓他繼續不適當的行為。認為引起注意就是孩子做出這些行為的「目的」──這樣的見解就是「目的論」。

阿德勒曾經說過,即使是心理學家也很難回答「為什麼」這個問題,因為這樣簡單的詢問,很難讓人理解「為什麼」到底有哪些含義。即使問孩子「(為什麼)要做那種事」,也不會得到令人滿意的回答。因此,我們不能一廂情願地認為,只要詢問孩子「為什麼不聽老師說話」或「為什麼總是不寫作業」,孩子就會給我們答案。

因此,當阿德勒對這樣的行為做出詢問時,他想知道的不是行為的「原因」,而是「目的」。他認為,在背後推動人類活下去的並不是「原因」,而是人類自己設定、並主動追求的「目標」。換句話說,就是不問「來處」,只問「去處」。

與目的論相對的就是「因果論」,這也是一般大眾較常聽到的理論。例如兒子不聽老師說話的「原因」,是妹妹出生導致他有了不安全感;或是缺乏父母的關愛,會造成孩子不去學校─這就是「因果論」的運作方式。

以情緒來說明目的論與因果論的不同,就像我們常會說「一時火大所以打了孩子」,但事實上並非如此。

從阿德勒心理學的角度來看,「情緒是因,行為是果」這樣的想法是不對的。我們是為了達到某種目的而利用情緒,並不是被情緒推動、受它支配。在大多數的情況下,情緒的出現是為了讓對方聽我們的話,照我們的願望行動─我們認為憤怒會讓對方聽話,便創造出憤怒來達到目的;而悲傷則是為了引起對方的同情所創造出來的。就像這樣,情緒並不是藏在我們自己的心中,而是存在於我們與對方之間。

因果論認為憤怒導致我們怒吼,目的論則認為我們為了怒吼才創造出憤怒;因果論認為不安導致我們不敢外出,目的論則認為我們為了不外出才創造出不安。總之,我們首先都會有一個目標或目的,為了實現它才採取行動或創造情緒。關於目的論與因果論,我們會在第四章做進一步的說明。

行為目的——引起他人注意

接著,我們來看看阿德勒在兒童諮詢中心處理過的一個案例。一位母親帶她的女兒來諮商,因為她的女兒不知道為什麼,就是不肯吞下嘴巴裡的食物,只是把食物從一邊的臉頰移到另一邊臉頰。每個同桌的家人都問過她「為什麼不吞下食物」,或對她說「不吞下去就不能吃下一口」。

阿德勒和母親面談過後,孩子就被帶了進來。

「聽妳媽媽說,妳總是把食物含在嘴巴裡不吞下去,對嗎?大家好像都很傷腦筋……

妳知道有一個更棒、更能引起大家注意的方法嗎?就是把妳嘴巴裡的東西吐到桌子上,這樣大家就會更傷腦筋,更會談論妳的事情了哦!」

小女孩一聽到就笑了。

阿德勒會提出這個建議的意圖很明顯。同樣的一番話要是換成別人來說,或許達不到這樣的效果,但是在這裡,很顯然小女孩的行為對象是給予她關注的母親,而她行為的目的就是為了引起注意。

行為目的——挑起權力鬥爭

在前面的例子中,那位母親雖然會在孩子不肯吞下東西時感到煩惱,但也許並沒有真正生氣,因為孩子會很巧妙地在父母或老師真正生氣前就退讓了。然而,一旦事情發展到引發出真正的怒氣,就會演變成權力鬥爭,用阿德勒的話來說,「鬥爭」就變成了行為目的。

有的孩子會穿著鞋爬上桌,將桌子踩得髒兮兮;有的孩子會在母親想靜下心讀本書時,故意把電燈關掉又打開;有的孩子會在父母想要有自己的時間時,拚命大吼大叫;有的孩子會因為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就發瘋似地大吵大鬧……這些孩子讓父母必須整天都繞著他們轉,被弄得精疲力盡。

阿德勒認為,這些孩子是在挑起權力鬥爭,他們只是想引起注意,不成為所有人的關注焦點就不肯罷休。

曾經有位少年因為在上課時對老師丟擲板擦,而來接受阿德勒的諮詢,這個個案的報告者(阿德勒在聽完個案報告後,才會和少年本人見面)說:「校長為了警告他,好幾次讓他早退,(即使如此)他卻還是不肯停止。」但是,現在大家應該可以了解,不是「即使」罰他早退也無法阻止他,而是「因為」不斷叫他早退,才讓他不肯停止拿板擦丟老師的行為。

這個少年當時十歲,阿德勒很快便注意到他的身形要比一般十歲的孩子矮小許多。

「你今年幾歲?」
「十歲。」
「十歲?以十歲來說,你好像太矮了?」

少年立刻生氣地瞪著阿德勒。

「你看看我,以四十歲來說,我也很矮吧?」

阿德勒身形矮小一直是眾所皆知的事,接著他又小心地選擇措詞,繼續兩人的談話。

「因為『我們』(這裡可以注意到阿德勒不是用『你』)很矮小,所以必須做點大事來證明自己,你是因為這樣才向老師丟板擦的,對嗎?」

少年低垂著眼,肩膀也垮下來了。

「來,你再看看我,我在做什麼?」

阿德勒做出張牙舞爪的模樣,然後恢復正常,接著又再做一次。

「你知道我在做什麼,對嗎?」

少年抬起頭,透過與阿德勒的問答,他已經明白了自己行為的目的3。

「他在想辦法讓自己看起來比原本更高大。他必須讓自己比原本更高大,而且要向大家及自己證明這一點。所以他必須反抗權威,才會向老師丟擲板擦。」

阿德勒在別處對這個少年的行動下了註解。

喜歡抗爭、具有攻擊性的孩子,總是可以在他們身上看到自卑情結以及急於克服自卑的欲望,「他們虛張聲勢、張牙舞爪,好像用這樣簡單粗暴的方法,就能獲得成功及優越感。」

關心未來的目的,不要在意過去的原因

一旦明白孩子的行為目的是讓大人焦躁、生氣並進而引起注意,就很容易知道如何應對處理。但如果大人開始追究行為的「原因」,又會怎麼樣呢?

就像前面所提過我兒子發生的問題,老師認為我兒子之所以在幼稚園把頭轉向牆壁不聽她說話的「原因」,是妹妹出生導致他精神不安定,所以判定我兒子沒有受到父母足夠的關愛。

確實,阿德勒也說過對長子而言,弟、妹的誕生是一種威脅,在那之前他一直受到父母的關注,之後卻必須經歷從寶座上被拉下來的變化過程。我們經常聽說「缺愛是導致問題行為的原因」,甚至還有理論指出母親(不是父親)若不時時給兒子擁抱,兒子就不能得到足夠的愛,將來會出現抗拒上學的問題。

但是,以現今的情況來看,現代的父母與其說是愛不夠,倒不如說是愛過頭;現代的孩子明明已經受到足夠的關愛,卻仍然需要更多愛,甚至父母的愛不全部放在自己身上就無法忍受。從這個角度來看,或許他們確實是渴愛的吧。這樣的孩子如果還時時抱著不放,除了讓他們更加被寵壞,不會有其他結果。

其實,問題不在於孩子是不是被父母所愛,這部分之後會再說明,這裡要告訴大家的是,「只有愛是不夠的」。

一般來說,沒有父母不愛自己的小孩,但是光有愛,並不能瞬間讓親子之間的關係變好。良好的溝通不是出自愛,而是有良好溝通的地方才有愛;愛也不等同於良好的關係,而是良好的關係所帶來的結果。

溝通其實是一種技術,我們雖然無法學會愛,卻能學習技術。

不斷在過去或外在尋找原因,到最後其實什麼也無法改變。即使對一個問題孩童的父母說,他的孩子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小時候得到的關愛不夠、或他們教育孩子的方法不對─就算這些都是真的,那又怎麼樣呢?我們也不可能搭著時光機回到過去。從外在或家庭環境去尋找原因,像是孩子在學習上出現困難便怪罪學校體制或教育政策,事實上根本無法改變任何事情。

但如果從行為目的去看,就能明確知道該採取什麼樣的適當處理方法,這是目的論的一大優勢─因為「目的」並不在過去,而是在未來。阿德勒要我們關心未來,不要把眼光放在過去。

我們不能改變過去,卻能改變未來,目的就在我們自己的心中,即使外在或過去完全無法改變,也無法阻礙我們向目的前進。

 

(以上文章摘自《拋開過去,做你喜歡的自己——阿德勒的「勇氣」心理學》/作者 岸見一郎 /方舟文化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