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的力量:探索雙人搭檔的無限創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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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一等於無限大

幾世紀以來,有關「獨行天才」(lone genius)的神話猶如巨塔般凌駕我們;新的、出色的、改變世界的東西來自異人奇才,這個觀念如今普遍到甚至已稱不上是個觀念了。這些銅像猶如千年神樹,是現代思維的紀念物,致使我們對自然界有所誤解。

也不能怪我們有此誤解,因為創造力是如此莫測高深的東西啊。在千萬種宇宙之聲當中,在千音百律之中,一首出色的歌曲是如何誕生的呢?一個好點子是如何浮現的呢?從混沌到清澄,是怎樣的歷程?

現今的主流觀念是,因為個人是創造力的宿主,因此揭露創造力的最佳方法,是述說那些創作西斯廷教堂(Sistine Chapel)壁畫、《哈姆雷特》(Hamlet),或發明燈泡、iPod的曠世奇才的故事。這種模式基本上是依循蘇格蘭作家暨思想家湯瑪斯‧卡萊爾(Thomas Carlyle)在一八四○年代所言:「世界史就是一部偉人傳記。」

與「獨行天才」模式不同的另一種最常見的模式,是在人脈網絡中尋找創意。例如,十九世紀英國哲學家暨社會學家赫伯‧斯賓塞(Herbert Spencer)反駁卡萊爾所言,他說:「偉人的出現,仰賴的是一長串複雜的影響。」他在《群學肄言》(The Study of Sociology)一書中寫道:「他的社會得先塑造他,日後他才能改造社會。」獨行天才模式強調獨行俠的福至心靈或意外靈感,人脈網絡模式強調的是創新的漫長迂迴歷程;前者歌頌傑出的個人,後者側重具有孕育力的文化,如十六世紀佛羅倫斯的法庭,或啟蒙運動時代倫敦的咖啡館,或皮克斯動畫工作室園區。

獨行天才創造力模式的問題,在於它只不過是個空想,是一個有關於成就的迷思,而這個迷思係根基於另一個更根本的迷思:與世隔絕,獨立生存,把社會經驗擺在次要。獨行天才的觀念之所以成為有關創造力的主流觀點,並不是因為它本質上正確(事實上,它忽視且掩蓋了創新的社會性質),而是因為它構成引人入勝的故事。

人脈網絡模式的問題正好相反,它基本上是事實,但因為太複雜而無法很容易地被敘述。獨行天才模式刺激撩人、但單純,人脈網絡模式有適當細微的差異,但難以應用於日常生活。每一項新穎的好東西都是產生自大量複雜性,這是一個嚴謹、具有說服力的論點,但你要如何以特定方式來陳述這些複雜性呢?你要如何能夠在廚房和酒吧裡談論它,而非僅是在牛津或TED研討會上談論呢?

所幸,有方法可資了解創造力的社會性質,那是一種既真實且有用的社會性質,而這項方法就是創作雙人組的故事。

幫自己找個搭檔吧!

五年前,我開始對所謂人與人之間的「化學作用」或「觸電」很感興趣。一開始,這種興趣是出於個人,我想了解人與人之間的契合,如誰的存在帶給我人生中最棒的時刻,以及缺少誰將導致我的人生出現最糟的境況等。這使我想到我的第一本著作《林肯的憂鬱》(Lincoln’s Melancholy)的編輯伊蒙‧多蘭(Eamon Dolan),我和伊蒙的關係是令我感到好奇的化學作用例子,我對此思考一番後產生的想法是:化學作用本身,以及透過著名的創作雙人組來探索化學作用,將有助於了解這其中的關連性。

於是,我列出一份我想進一步探索的創作雙人組,包括披頭四樂團(The Beatles)的約翰‧藍儂和保羅‧麥卡尼,創造蘋果電腦的史蒂夫‧賈伯斯(Steve Jobs)和史蒂夫‧沃茲尼克(Steve Wozniak),發現放射線的夫婦檔瑪麗‧居禮和皮耶‧居禮(Marie and Pierre Curie),以及其他許多著名的雙人組。我想,如果我能開始了解這些關係,就能夠了解人們如何相互啟發與扶持。我逐一推想每一個雙人組,思考他們之間相互啟發的情形,打算寫一本有關於這種相互啟發的傳記。

但是,當我思考到文生‧梵谷(Vincent van Gogh)與其弟西奧(Theo van Gogh)時,這項計劃有了一個新方向。我知道西奧是文生的通信代收人,是文生的支柱,但我不久就覺察,這兩人之間的關係不僅於此,西奧其實是個背後夥伴,我認為,文生和西奧就是正港的創作雙人組。

我發現非常多這種背後夥伴的例子,稍後你也將會在本書見到一些例子,這開始顯得更像是個法則,而非例外:雙人組其中一人成為備受矚目的獨行天才,另一人則留在歷史的陰暗處。

還有一些例子是,兩個富有創造力的人各自著名,對彼此有深遠的影響。例如,真實身分為雙胞胎姊妹的「安‧蘭德斯」(Ann Landers)和「親愛的愛碧」(Dear Abby),兩人都是知名的諮詢專欄作家,彼此良性競爭。又如《納尼亞傳奇》(The Chronicles of Narnia)系列作者C.S.路易斯(C. S. Lewis)和《魔戒》(The Lord of the Rings)系列作者托爾金(J.R.R. Tolkien),兩人的創意交流對各自的作品有極大影響,但數十年來,就連研究路易斯和托爾金的學者,都極力淡化他們兩人對彼此的影響。

除了有關於創作關係性質的疑問,我又心生第二個疑問:為何這麼多的這類關係,都被掩蓋及忽視?

某天,我去一所大學演講,會後晚宴席上的談話,為我探索的這個問題增加了深度。一位商學院教授問我,是否曾經思考過高爾夫球員和球僮之間的關係?我說沒有。關於球僮,我所知道的東西,全都是從《瘋狂高爾夫》(Caddyshack)這部電影獲得的。

那位教授告訴我,我應該去深入了解球員和球僮之間的關係,他年輕時曾是職業高爾夫球員,職業高爾夫球協會(Professional Golfers’ Association, PGA)的比賽情形在關係方面非常有意思。

他解釋:「根據職業巡迴賽規則,高爾夫球手得獨自出賽,球僮是唯一可以伴隨者。這跟棒球不同,棒球隊的經理或教練可以走到投手區和投手交談,或是在球員休息區和球員會面談話。因此,高爾夫球僮不僅是助手而已,也是軍師兼心理學家。」

我問他,能否建議一個配對組合當例子?

「當然可以,老虎‧伍茲(Tiger Woods)和史帝夫‧威廉斯(Steve Williams)就是」,他說。

果不其然,一九九九年至二○一一年期間,老虎‧伍茲的球僮遠非只是背他的球袋而已,威廉斯做的事甚至不只是為其上司伍茲提供建議與幫助,他還會奚落伍茲以激怒他,或是故意誤導伍茲,如果他認為這麼做有助於改善伍茲的比賽表現的話。二○○○年美國PGA錦標賽第四回合,伍茲和威廉斯在第十七洞的球道上,伍茲當時需要打出一個低於標準桿一桿的博蒂(birdie),才能追上領先者。威廉斯計算離旗杆有九十五碼,但他告訴伍茲,距離旗杆有九十碼。

他多年後告訴《高爾夫雜誌》(Golf Magazine):「伍茲在距離的掌控上有點問題,所以我會調整碼數,不會告訴他確切距離。」當時在第十七洞,伍茲把球推到距離旗杆兩呎處,後來在三洞累積延長賽中獲勝。威廉斯告訴《高爾夫雜誌》,五年間的大部分時間,他都向伍茲報出不正確的碼數。

各種類型關係中都存在這種隱形夥伴關係,多數領域都有類似的不為人知的「球僮」,他們扮演大眾看不到、甚至不知道的重要角色,他們對局內人極其重要,但鮮少受到外界注意。不是只有西奧‧梵谷不為大眾所知,大多數藝術品商人都是默默無聞者,還有策展人、杜撰者、助理等也是。

在電影業,演員和導演會上夜間談話性電視節目《康納秀》(Conan),影片攝影技師和剪輯師不會上此節目,就連主持人康納‧歐布萊恩(Conan O’Brien)的長期夥伴、執行製作人傑夫‧羅斯(Jeff Ross)也未從攝影機後走出來,躍上螢幕。

在一些例子中,沉默的夥伴最終被外界注意到。如地景藝術家克里斯多(Christo)和他的太太暨創作夥伴珍克勞德(Jeanne-Claude),長期以來總是共同創作藝術,但過了三十年後,克里斯多才和珍克勞德公開共享聲名。

但在其他例子中,表面上的獨行天才大大地遮掩了事實,喬治‧盧卡斯(George Lucas)的原創電影《星際大戰》(Star Wars),其第一任妻子、贏得奧斯卡金像獎最佳剪輯獎的瑪西亞‧盧卡斯(Marcia Lucas)厥功至偉,傳記作家戴爾‧帕勒克(Dale Pollock)說她是她前任丈夫的祕密武器,在《星際大戰》中飾演天行者路克(Luke Skywalker)的演員馬克‧漢米爾(Mark Hamill)說:「她才是賦予那些影片熱力與血肉的人。」但是,他們離婚後,這些影片的授權記史中極少提到她。

前妻在影片創作中扮演的重要角色被遮掩,並不是喬治‧盧卡斯所為。在獨行天才文化中,只須些微優勢,就能使球開始往山下滾。不論是聲名,還是財富,《馬太福音》的這一段皆適用:「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社會學家羅伯‧莫頓(Robert Merton)的觀察發現,當兩位科學家共同合作時,較出名的那位總是獲得更大功勞;若兩位科學家約莫同時分別提出一個相同的概念,因為此一概念而獲得遠遠更多表彰的,總是較為出名的那位。莫頓稱這個現象為「馬太效應」(Matthew Effect)。

獨行天才文化剝奪了許多女性應得的功勞肯定,例如諾貝爾化學獎得主萊納斯‧鮑林(Linus Pauling)在一九六二年再度以其和平行動主義贏得諾貝爾和平獎,但他走上和平行動主義其實是受到他的太太愛娃‧海倫‧鮑林(Ava Helen Pauling)的影響與引領。

直到相當近期之前,妻子的貢獻與功勞往往由先生居功,不論是研究助理、編輯,或是冠上先生姓名、但實際執行長為妻子的企業。當然啦,不是只有女性受到這種偏袒歧視之害,技藝精湛的費文‧湯瑪斯(Vivien Thomas)襄佐阿佛列德‧布雷洛克醫生(Dr. Alfred Blalock),施行了第一例現代心臟手術,但在醫院的員工薪資名冊上,身為黑人的湯瑪斯有多年期間被歸類為清潔工,儘管他的工作之一是主持實驗室和訓練醫生。

搭檔相互依賴性之所以常被忽視與隱藏,另一個原因是,縱使這種關係明顯可見,也難以了解──不僅局外人難以了解,就連當事人本身可能也不了解。美國出版史上的傳奇編輯麥斯威爾‧柏金斯(Maxwell Perkins)把湯瑪斯‧沃爾夫(Thomas Wolfe)厚重、雜亂的草稿,編輯成《天使望鄉》(Look Homeward, Angel)和《時光與河流》(Of Time and the River),沃爾夫把後一本作品獻給柏金斯,極力稱讚這位夥伴。但後來,《週六評論》(Saturday Review)刊登一篇書評批評沃爾夫是個能力不足的作家,該書評寫道:「最明顯的證據是,身為一名藝術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並不存在於沃爾夫先生身上,而是存在麥斯威爾‧柏金斯身上。」沃爾夫對此批評勃然大怒,無法認同「我本身不具備藝術創作者的這些本事」,一氣之下,和這個幫助他出書成名的編輯斷交。

柏金斯發掘的另一位著名作家史考特‧費茲傑羅(F. Scott Fitzgerald)曾說,一流思考力的試金石是能夠同時思考兩個相反的概念,卻不會因此混亂而崩潰。沃爾夫無法接受他既是一個全能藝術家,也是一個需要仰賴他人的藝術家。

在此,必須為沃爾夫提出辯解,在一個著迷於天才的文化中,我們任何人都難以領會相互依賴性。美國法學教授暨學術政治行動主義者勞倫斯‧雷席格(Lawrence Lessig)在其著作中寫道:「現今這個時代,普遍視既有概念為理所當然,較缺乏對既有概念提出質疑。」

我們理所當然地認為,創作成就的基本單位是個人,從學童接受的測驗,到大聯盟棒球球員的統計排名、《快速企業》(Fast Company)雜誌的「商界最具創意人士」排名,乃至於麥克阿瑟天才獎(MacArthur Fellowship),我們一再抱持著「創意源自『這裡』(請想像我用手指敲敲腦袋)」的觀念。

我們敘述某位聯邦最高法院法官的判決,好似這判決全是他(她)一人所寫的,就如同西斯廷教堂壁畫全是由傳奇的米開朗基羅(Michelangelo)一人所畫;其實,法官和米開朗基羅一樣,他們工作時全都有一群同事及助手襄佐。從少女偶像歌手小賈斯汀(Justin Bieber)、名廚馬利歐‧巴塔利(Mario Batali),到普立茲獎得主桃莉絲‧基恩斯‧古德溫(Doris Kearns Goodwin),我們這時代許多最著名的創作明星並非單獨行動者,應該把他們視為代表集體創作出的「品牌」。

「獨行天才」的迷思,到底源自何處?

一個很簡短的答案是:它出現於啟蒙運動時代,在浪漫主義時期流行起來,在現代美國形成其最後面貌。打從一開始,這個迷思就和原子化個人(atomized self)主義下產生的人性觀點緊密結合,我們對於「我們如何發展、運作,以及我們是誰」的許多看法,都是在一個錯誤觀念的陰影下進化形成的。這個錯誤觀念,認為人類可以自給自足,可以獨自成事,可以離群索居。

舉例而言,現代心理學雖有種種分支及學門──從心理分析學到生物精神醫學,從史金納(B. F. Skinner)的行為主義到尚‧皮亞傑(Jean Piaget)的認知發展理論,但絕大多數理論和研究都是聚焦於個人經驗。

心理學家亞伯拉罕‧馬斯洛(Abraham Maslow)提出的著名「需求層次」(hierarchy of needs)理論,凸顯心理學領域的一項假設:馬斯洛把人的需求從最基本層次排序至最崇高層次,食物、排泄等的生理需求(physiological needs)在最底層,往上的次低需求是安全需求(safety needs),中間的第三層是愛與歸屬感的需求(love/belonging needs),第四層是自尊、信心等的尊嚴需求(esteem needs),最高第五層的需求是自我實現的需求(self-actualization needs)。

換言之,馬斯洛認為,和他人的關係比使用廁所(生理需求)及擁有一個家(安全需求)更為進階,離個人成長與成就感只差一個層次。

今天,科學和創造力研究的快速發展,已為我們打下重新探索的基礎,以獲得全新的了解。形成「獨行天才」迷思的十七、十八世紀劃時代變遷,是當時政治、經濟與文化等重大變化匯流之下的產物,這些重大變化包括民族國家的出現、市場經濟的誕生,以及宗教在日常生活中扮演的角色改變等。

現在,也出現類似的重大變化,包括網際網路的問世和深廣影響、全球化經濟,以及科學進步為種種事物(從兒童發展到複雜系統的廣泛事物)帶來新的洞察,有關於獨行天才和創造力的基本觀念,也終於被重新檢視與分析。近年來,出現了對人際關係的新學術研究,包括社會心理學、關係研究、團體創造力等,史蒂文‧強森(Steven Johnson)的著作《創意從何而來》(Where Good Ideas Come From)深入剖析人類成就的網絡理論,在人文生態中,可以見到這項理論的最佳象徵,有許多看不見的力量「持續相互依賴與影響,無可避免地連結及再混合形成最寶貴的資源:資訊。」

不過,團體和網絡的相互依賴與影響性固然重要,而且也是事實,但不足以矯正人們對獨行天才模式的迷思。獨行天才的故事是或全或半的虛構故事,最終導致人們對創造力性質的廣泛誤解或不解,把一項無限的東西──創造力──予以限制和脈絡化。

一旦揭穿老虎‧伍茲、文生‧梵谷或湯瑪斯‧沃爾夫為獨行天才的錯覺,我們就會想嘗試述說其真實完整的故事,想研究一個人的最親近圈子的全貌,想探索他(她)受到的所有遠近影響。這些探索將很快使我們理解詩人雪萊(Percy Bysshe Shelley)闡釋的觀念:「每個人的心智,被種種自然及人為事物的影響而改造,也被他本身意識覺察的每句話和每個暗示的影響而改造。」

但凡有智識抱負者,都可以試著去領會雪萊的這個論點,也可以試著去了解米歇爾‧傅柯(Michel Foucault)和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對於「作者」(author)概念的評論。

不過,這項概念實在是太複雜了,令人難以記住,更遑論把它應用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當中最聰穎的讀者在閱讀《奧德賽》(The Odyssey)和《伊利亞德》(The Iliad)時,可以看到注釋中指出這些故事是許多世代口耳相傳的傳說和神話,但我們仍說這兩部作品的作者是荷馬(Homer)。大家已普遍知道荷馬是個合成虛構的人物,但事實複雜而令人費解,虛構的故事簡單而容易明瞭,兩者較量,虛構總是勝出。

人脈網絡模式也不重視「密切私人關係」這個主題,我們全都知道自己的生活和他人密切相關,卻常忽視這個明顯事實。黛安娜‧麥蘭‧史密斯(Diana McLain Smith)原為家庭諮商師,後來成為領導力顧問,著有《房間裡的大象》(The Elephant in the Room: How Relationships Make or Break the Success of Leaders and Organizations)一書。

她指出:「人們在某種程度上喜歡聚焦於團體,因為這令人感到比較自在,使他們不需要把人想成是人。每當我在演講或研習營中談到關係時,人們總是緊張地笑出來,他們說:『這聽起來像是在進行夫婦心理諮商。』大家對於承認、談論關係感到不自在,因為它是理性組織生活文化規範之外的東西,但事實上,在茶水間或下班後在酒吧裡,大家談論的話題就是關係,在家中和配偶也談這個。關係其實是所有人思考的東西,只是我們沒有把它思考得很好,這是問題之一。」

雙人創作的六個階段

創作的基本單位不是個人,而是雙人組。社會學家麥克‧法洛(Michael Farrell)研究從法國印象派畫家到心理分析學派創始人等創作圈後發現,團體能夠形成社群感、目的感及聽眾,但真正重要的作品是由雙人組創造出來的,例如莫內(Claude Monet)和雷諾瓦(Pierre Auguste Renoir),或是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和威海姆‧弗里斯(Wilhelm Fliess)。
為何如此?原因之一可能是:相較於和任何團體互動,我們和單一個人互動時更坦誠、更深入,因為我們的心理是透過和關心者一對一互動而形成的。

雙人也是最流暢、最富彈性的關係,基本上,兩個人可以隨時隨地形成自己的社會。當有另一個加入時,情況或許變得更穩定,但這種穩定性可能阻礙創造力,因為角色和權力地位變得更穩固了。三支腳使一張桌子立穩,但兩條腿才便利於行走、跑步、跳躍或跌倒。

雙人組很自然地啟發互動,甚至激發緊張對立;在更大的團體中,個人可能緘默神隱、不投入,但在雙人組中,無人能夠躲避。德國社會學家暨哲學家蓋奧爾格‧齊穆爾(Georg Simmel)指出:「雙人組的最重要特徵是,兩人中的每一方都必須實際出力完成某事,若只有其中一人出力,就注定失敗,不會像三人團體常發生的那樣,出現超強的個人。」齊穆爾說,這使得每個雙人組有其特色:「正因為兩人都知道他只能依賴另一個人,沒有其他人可以依賴,這使得雙人組形成特殊的貢獻。」

所以,我才會說:雙人組是創作的基本單位。當然,雙人組並不是唯一重要的創作單位,若你聆聽三人爵士樂,或是研究美國參議院,整個團體顯然很重要;但縱使是三人或數百人的團體,也會受其內部雙人組團體的影響。

還有另一個重點:雙人組不僅產生創造力,也讓我們能夠師法它。強森在《創意從何而來》一書中指出,從珊瑚礁、城市到網際網路等種種事物的創新特徵:「用複雜理論的話來說,這些型態……是碎片形的:當你近看或遠觀時,可以看出它們呈現極相似的型態,舉凡分子、神經元、像素、人行道等,皆是如此。不論你檢視的是碳生物的原始創新,還是網路上充斥的新軟體工具,相同型態一再出現。」

雙人組的型態也是如此。本書的目的是要了解創作雙人組的二分特質,以及創作流程本身的二分特質。兩個實體之間的推拉,構成這種創作流程的特徵,不論這兩個實體指的是兩個人、兩個團體,抑或是某人和他腦海裡的聲音。

本書章節依循雙人組本身的演進過程來安排,我比較了數百對創作雙人組,發現他們的演進過程歷經六個階段,因此本書也區分為六部:

結識(Meeting)。檢視未來將形成雙人組的兩人最早的相遇和結識,可以明顯看出引起兩人之間化學作用或觸電感覺的境況與特性──不尋常的相似性遇上不尋常的差異性。

交匯(Confluence)。歷經時日,兩人從原本只是對彼此感興趣,進而成為雙人組,各自捨棄獨特自我,形成心理學家所謂的「共同身分」(joint identity)。

辯證(Dialectics)。創作雙人組的創作工作核心,是在創作流程的二分法組合類型中,兩人有各自但相互交結糾纏的角色。

距離(Distance)。為了長期成功合作,雙人組不僅需要彼此親近,也需要保持適當距離,以創造足夠空間發展出不同觀點和經驗,以便持續刺激、啟發這段夥伴關係。

無止境的賽局(The Infinite Game)。在創作高潮,雙人組既相互競爭,也共同合作,這種辯證過程顯示了衝突對立的驚人力量和潛力。

中止(Interruption)。檢視創作雙人組的終結,可以看出,導致他們分道揚鑣的力量,也就是推動他們向前的力量。他們並非失去彼此間的火花,而是失去彼此間的平衡,這通常是因為他們周遭的環境出現某個重要變化。不過,考慮到他們在實際上和心理上依舊彼此相繫,我們也可以說,創作雙人組從未真正終結。

進入正文之前,你可能想知道我對「創造力」的定義,我借用的是心理學家米海‧齊克森米海伊(Mihaly Csikszentmihalyi)所下的廣義定義:「提出真正新穎、有足夠價值而可以被加入文化中的東西。」我包含了藝術(寫作、音樂、舞蹈等)、科學、技術、社會行動主義、商業,我大致上排除政治,但實際上,幾乎所有其他類型的雙人組,只要是這兩人結合起來對文化做出了他們無法各憑己力做出的貢獻,都是可以檢視探索的對象。

在此還有幾點簡短說明。首先,你在本書中看到的每個姓名,都是知名人士或和某項知名計劃有關的人士,但我其實花了很多時間研究非家喻戶曉的雙人組。我的第一個挑戰是要了解創作雙人組的互動情形,為此,我必須檢視廣泛的雙人組。我的第二個挑戰是用真實故事,來呈現和闡釋創作雙人組的重要互動情形,為此,我認為簡潔敘述世人熟知的雙人組故事最具啟示作用。

這種策略的副產品之一便是:本書提出的很多證據係取材自公開資料,我盡可能使用來自當事人本身及觀察他們的人的直接證詞。我也親自訪談一些著名的創作雙人組,包括美國分子生物學家詹姆斯‧華生(James Watson),他的搭檔為已故的法蘭西斯‧克里克(Francis Crick);行為藝術家瑪莉娜‧阿布拉莫維奇(Marina Abramović)和烏雷(Ulay);歌手大衛‧克羅斯比(David Crosby)和葛拉漢‧納許(Graham Nash)。為了了解《南方四賤客》(South Park)的製作人麥特‧史東(Matt Stone)和特雷‧帕克(Trey Parker),我訪談許多和他們親近的人。也許,我最難忘的訪談,應該是擔任達賴喇嘛私人秘書(類似幕僚長)超過四十五年的丹增格傑哲通(Tenzin Geyche Tethong)。

這些主要仍是綜合性質的工作,我的補強工作是我一開始提到的好奇探索:我們所謂的「化學作用」到底是什麼?這能帶給我們有關創作流程的什麼啟示?

研究和撰寫此書伊始,我想知道的是,仔細檢視許多傑出創作雙人組的例子,是否能得出普遍適用於各領域,包含錄音工作室、實驗室、會議室或運動領域等的啟示?我的研究為此疑問提出了肯定的答案,創作關係的確有共通的故事,它們依循一種情節結構,也有促使它們生動起來的主題。

不過,我對這個題材及洞察所抱持的心態,並不是豐收後踏上歸途的獵人心態。縱使在五年後的今日,我仍然感覺自己像個用雙筒望遠鏡眺望的探索者,在觀察高莖草原叢裡那頭奇妙的野獸。這有部分可能是因為我探索的兩個主題──創造力和親密關係,在本質上既神祕且充滿矛盾。

我的研究方法有其優點和局限,因為我試圖在「探索廣泛事實」和「探索真人癖性與矛盾」兩者之間拿捏分寸。我也必須坦承,進行這種探索研究和著述,我本身的立場是很不夠格的,因為在我所認識的人當中,我本身算是比較孤僻的類型。我雖不像作家拉爾夫‧艾里森(Ralph Ellison)筆下那個蹲在陰暗潮溼地下室裡,用上千隻燈泡來提醒自己的存在的隱形人,但我成年後的絕大部分生活都在獨處中度過。縱使在有其他人相伴時,我仍然難以把自己的注意力導向外界,總是注意自己腦海裡不停浮現的呢喃與喊叫。

因此,在檢視本書敘述的人物時,我可是非常專注。聊以慰藉的是,有不少作家撰寫的主題,也令他們強烈感受到自己的缺陷,我以他們的勇氣為榜樣。例如,哲學家暨心理學家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他對宗教經驗有非常傑出的論述,這是源於他本身曾經對信仰陷入疑惑不解和困頓。詹姆斯把他早年對宗教與信仰的不解,化為對自己有助益的一項資產,激發他強烈的好奇心,帶給他有益的純真出發點,促使他願意去探索許多人已經很熟悉而認為理所當然的宗教經驗。

我知道,我不是唯一一個想對人脈網絡關係有更深入了解的人,就連許多已經很有成就的人也渴望成為「一加一等於無限大」這條公式的一員。很多人身處於對他們有益的夥伴關係中,但周遭人不察這種夥伴關係或其重要性,或者當事人本身也不知如何描繪這種夥伴關係。

我用信念撰寫本書,並以實例經驗來凸顯「更多」的可能性──更多的親密關係、更多的創造力,以及更加了解下列這項重要事實:藉由邁入我們和他人之間的廣大空間,我們可以有最好的工作表現,活出最棒的人生。

 

(本文授權自「大塊文化」,圖文出處:大塊文化/《2的力量:探索雙人搭檔的無限創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