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3歲過世的男友:我應該加倍地把自己的人生過好,把他來不及精采的部份一起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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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男朋友也過世,在23歲時就離開了,也是癌症,血癌。

他是急性的。急性是突然的。我們大概交往三年,他生病,生病後大概一年就離開。

剛開始的時去醫院照顧他,在病人面前都是要比較正面的,然後因為要照顧他,沒有太多的時間去想別的事情。是會想著要怎麼鼓勵他。就算你是不開心的,你在他的面前,也會希望是比較開心的去面對他,不能讓他知道他的病其實很嚴重。我也不能去跟他分享我的感受。

第二次入院後,他的狀況變差了。後來,好像是肺的功能很差,他的循環變得很差,他會水腫,所以身體的水份都往下,腳腫起來而且皮膚裂開來。他肺積水,躺著會沒辦法呼吸,都只能坐著,所以睡覺都是趴著睡。後來移轉為淋巴癌,頭會出現一粒一粒的。你看起來會很難過的。那時候開始不太敢去醫院了,沒辦法再用對待一般人的樣子對待他,因為看了會太難過了,很捨不得。

最後的一天已經出院了,在家裡。他是在我面前停止呼吸的,我就站在他面前。。

他爸爸其實是有感覺的。那天有把幾個親戚都叫來家裡,然後把死後要穿的衣服都買好了,爸爸當天就去買了,感覺到了(他那天會離開)。我記得,本來都是趴著,我男朋友突然起來然後深吸呼一口氣,就走了。。

台灣有一個說法,人離開的時候,還有聽覺,所以你不能哭。你哭,他的靈魂會沒有辦法離開,會放不下。因為有這樣的說法,我和他爸爸沒有掉眼淚。

那個十二個小時過後我才回家,回家後才狂哭,放聲大哭。

但是,我還是覺得自己很幸運。你可以在相處的過程中,感受到這個人是真心愛你。我到後來就覺得,我擁有一份,會想追求一份至死不渝的愛情。他到了死去時,還是愛著我的。

然後也會想說,我應該加倍地把自己的人生過好,把他來不及精采的部份一起完成。

 

(圖文授權自「Humans of Taiwan」,原文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