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擁有什麼,我們就是什麼

我們擁有什麼,我們就是什麼

我們擁有什麼,我們就是什麼

我們是我們所擁有的。

一八九○年,北美心理學之父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寫下了「自我」其實是由我們所擁有的東西來定義:

從最廣義的角度來看,一個人的自我就是一切他能夠稱為屬於他的東西的總和,不僅僅是身體與心靈力量,也包括他的衣服、房子、妻子、孩子、祖先、朋友、名譽、工作、土地、遊艇和銀行帳戶。所有這一切都帶有情感意義。如果這些東西有所增加,他就會覺得成功;如果減少或消失,他就會感到沮喪。對每樣東西的情緒波動不見得都相同,但心情都一樣。

詹姆斯描述的是心理學家所稱的「自我建構」(self-construal),這是我們思考自己是誰的方法,以及失去擁有物的情緒後果。我們把身心視為自己的一部分並不令人意外,畢竟還有誰可以主張這兩樣東西的所有權?不過詹姆斯的清單上有些東西對我們來說並非獨一無二,其他人也可能擁有。房子、土地和遊艇都是買來的資產,失去這些東西會造成如此深的影響就令人訝異了。

許多思想家都曾思考過我們與物質之間的關係。柏拉圖對於物質世界不屑一顧的態度眾所周知,他認為我們應該追求更高的非物質體驗。他主張「集體擁有」可促進眾人追求共同利益,避免私有財產因不公與竊盜所帶來的社會分裂。他那個永遠都在和老師爭辯的學生亞里斯多德就比較接地氣,強調研究物質世界的重要性;他認為私人所有權可以增進節儉與責任感,但也提及人們如何輕易生出嫉妒之心。

兩千年後,法國哲學家沙特(Jean-Paul Sartre)主張我們之所以想要擁有,唯一的原因就是強化自我的感覺,而要知道我們是誰的唯一方式,就是觀察我們擁有什麼——差不多就是說我們必須透過我們所擁有的東西來表達自己。我們買的東西是成功的有形標記。就像美國的財富研究顯示,年收入達到七萬五千美元以上,也許無法為我們帶來更多的快樂,但看到自己所擁有的東西卻可以更加肯定自己的成功。我們不僅透過擁有的東西向別人傳送訊號,也會發送訊號給自己,讓我們知道自己是誰。

沙特在《存在與虛無》(Being and Nothingness)一書中,領悟到人被擁有的東西所定義:「我擁有的總和反映出我存在的總和……我就是我擁有的東西……屬於我的都是我自己。」(原注4)他提出這種現象出現的許多方式。首先,主張對某樣東西具獨有的控制權,從而表示它是你的;這一點我們在孩童身上就可以看到證據。第二種方式與洛克的觀點一致,亦即憑空創造出一樣東西,就代表你擁有那樣東西。最後,沙特認為擁有可以激起熱情。

人們對擁有東西的熱情會展現在不斷累積擁有。一七六九年,另一位法國哲學家德尼‧狄德羅(Denis Diderot)寫下擁有如何影響行為。他買了一件他以為會讓自己很開心的奢華禮服,之後卻發現它讓他變得有多悲慘,甚至改變了他的人生。這件禮服不但沒有豐富他的生命,反而在它強烈的反襯下顯示出他原本擁有的東西有多糟糕。沒多久他發現自己得不斷購買可以配得上這件禮服的東西。問題是他並不富裕,消費不斷增加讓他變得更不快樂。相較於本來連在打掃時也能穿得自在衣服,穿上這件禮服他什麼都不能做。他這麼寫道:「我是舊服的主人,卻成了新服的奴隸。」

人類學家格蘭特‧麥可拉肯(Grant McCracken)發明了「狄德羅效應」這個詞,描述單一物品如何影響往後的購買行為。(原注5)舉例來說,如果你買了一樣奢侈品之後,你會想要買更多這樣的東西,就算不是真的需要。許多零售商就利用狄德羅效應,宣傳說某樣新產品可以跟之前的產品相得益彰。這也是蘋果產品的訴求之一。根據麥可拉肯的理論,對許多人來說購買蘋果手機只是開始,它會讓購買者想要再去買其他的蘋果產品,因為它們反映的是一種身分認同。就算其他選擇也不錯,但若發出錯誤的認同訊息,消費者就比較不願意購買。

或許人對物的情感依附最極端的狀況是那些收藏者。收藏者對於他們的收藏品都投注了很深的情感。這些東西不僅具有經濟價值,更重要的是收藏者在收集過程中所付出的努力與追求。有時候失去這些收藏品會令人無法承受。二○一二年,德國當局發現隱居在慕尼黑的葛利特(Cornelius Gurlitt)收集了大量的藝術名作,總價值估計約十億美元。這些藝術品全是納粹在戰時從猶太人那兒搶來後轉賣給葛利特的父親,當初的售價相較於真正價值實在低之又低。葛利特認為保護這些收藏品是他的責任。他說看著警察查封他珍愛的收藏品時,對他的打擊要比失去父母或手足還要嚴重。葛利特告訴當局,保護這些東西的責任讓他變得「緊張、執著、孤立,與真實世界愈來愈疏遠」。(原注6)

一九五九年耶魯大學心理分析家厄尼斯特‧皮林格(Ernst Prelinger)的實驗,是最早測試自我建構理論的研究之一。(原注7)他請受試者針對一百六十個項目以非自我和自我的方式進行分類,結果發現與自我關係最密切的是身心。不過個人擁有的東西與自我的關係,要比他人與自我的關係來得密切(這是非常西方的觀點)。當研究人員請孩童對相同的東西進行分類時,結果與成年人差不多,除了隨著年齡增長,能夠反映出我們與他人關係的東西益顯重要,這也是社會化的最佳證明。(原注8)

加拿大籍行銷大師羅素‧貝爾克(Russell Belk)曾以一系列極具影響力的文章,闡述自我與所有物之間的關係,他大力擁護我們稱為「延伸的自我」(extended self)這個觀念。(原注9)以詹姆斯與沙特的研究為基礎,貝爾克提出了「延伸的自我」有四個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嬰兒會區別自我與環境。

第二階段,孩童懂得區別自我與他人的不同。

第三階段,個人所擁有的東西有助青少年與成人處理自我認同的問題。第四階段,所有物可以讓年長者有延續感,並做好死亡的準備。隨著年紀漸長,我們會更加珍視代表各種關係的東西,譬如紀念品、傳家寶以及照片,這些東西往往也是遇上火災時人們會想要搶救的東西。藍調音樂傳奇比比金(B.B. King)以他那把名為「露西爾」(Lucille)的吉他著稱,他到哪兒都帶著它。他給吉他取名,是在一件意外之後。

一九四九年他在阿肯色州接了一個短期的表演工作,有天現場兩名男子打了起來,踢翻了暖爐,整個演奏廳陷入火海,所有人被迫撤離。比比金一出來就發現自己那把價值三十塊美元的吉他被忘在舞臺上了,於是他又衝入火場救出那把吉他。隔天他得知那兩個男人是為了一個名叫露西爾的女孩打架,於是他給自己的吉他(以及之後他所擁有的每一把吉他)取名露西爾,提醒自己絕不可以再為了一把吉他衝進火場,也不可以為了女人爭風吃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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