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內心的安定與智慧,才是真正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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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馬修˙李卡德在《快樂學》書中指出,就算一切欲望都滿足了,也不會帶來快樂,而是創造新的欲望,或者更有可能是無所謂、厭惡,甚至憂鬱。

快樂的必備條件

以為快樂就是一切如自己所願,這是把內在成就感這個合理的願望,與一個注定帶來挫折的烏托邦搞混了。

康德一開始就放棄從「多樣」、「程度」及「持久性」之中,來確認「快樂就是滿足自己所有的欲望」,他認為這是做不到的。當他堅持快樂就是「每樣事情都照著個人的意志及願望進行」時,我們不禁對這種任何事都可能依照我們的願望及意志進行的迷思感到懷疑。這讓我想起一部幫派電影裡的對白:

「該我的,我要拿回。」

「什麼是該你的?」

「世界,以及裡面的一切。」

就算一切欲望都滿足了,也不會帶來快樂,而是創造新的欲望,或者更有可能是無所謂、厭惡,甚至憂鬱。為什麼會憂鬱?如果相信滿足所有的衝動能帶來快樂,當這個妄念被摧毀時,我們就會懷疑快樂是否真的存在。如果所擁有的比需要的多,卻依然不快樂,那麼快樂一定不存在。這是很好的例子,讓我們了解可以如何欺騙自己。

事實是,缺乏內在的祥和及智慧,我們也就不具備任何能帶來快樂的條件。活在希望和懷疑、興奮和無聊、欲望和疲憊的鐘擺之間,很容易浪費生命,讓時間在不經意中一點一點地損耗,四處遊蕩卻一事無成。

快樂應該是一種內在充滿成就感的狀態,而不是對外在事物無盡的欲求。

我們的快樂是否依賴他人?

在所有建立快樂的方法中,在所有笨拙、盲目和極端的方式中,最沒創意的就是以自我為中心。「當自私的快樂成為唯一的目標時,生命很快就失去目的。」羅曼.羅蘭(Romain Rolland)這樣寫著。

就算外在表現得很快樂,如果將自己與他人的快樂分隔,我們不可能擁有真正的快樂。但這不是要我們忽視自己的快樂,我們對快樂的欲求與他人無異。為了學會愛人,我們必須先學會愛自己。這不是要我們迷戀自己的眼睛顏色、身材或個人的氣質,而是正確地認識到,我們渴望每一剎那的生存,都是具有意義而且充實的。

愛自己就是愛生命。我們必須了解,當我們令他人快樂時,就能令自己快樂。

簡言之,生命的目標就是無時無刻擁有深刻幸福及智慧的狀態,伴隨著對每一個生命的愛。真實的快樂來自根本的善,全心希望每個人都能找到生命的意義。那是一種隨時都在的愛,沒有任何炫耀或自利,那是一種無法言喻的單純善心。

快樂練習題 檢驗快樂的原因

●找一個獨處的時刻,試著發現能令自己真正快樂的原因。

●你快樂的原因是來自外在情境嗎?

●有多少是來自內心,以及你經驗世界的方法?

●倘若快樂來自外在的情境,檢驗一下它們的穩定性或脆弱性。

●倘若快樂來自內在心境,想想你可以如何再進一步培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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