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訴求你的產品比別人好,不如搶先進入某個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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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認為,行銷的重點在於說服顧客相信你有一個很好的產品或服務。事實不然,如果你的市場佔有率不高,而且你的競爭對手財力比你雄厚、規模比你大很多,那麼,一開始所擬定的行銷策略很可能就是錯的。

事實上,行銷的基本重點在於創造一個你可以搶先進入的產品類別,與其訴求你的產品比別人好,不如搶先進入某個市場,這就是領先法則。(閱讀:不敗行銷:大師傳授22個不可違反的市場法則

在任何產品類別裡,領導品牌幾乎都是第一個進入潛在顧客腦海裡的品牌,如租車業的赫茲,電腦業的IBM以及可樂市場的可口可樂皆是。

在台灣速食業的龍頭是麥當勞,因為麥當勞第一個搶先進入台灣市場,但在中國大陸卻是肯德基,因為肯德基比麥當勞更早進入中國佈署,同樣都是速食業者,麥當勞如果早一點比肯德基進入中國市場,或許就會有完全不一樣的結果。

當然,並非所有搶先進入者都會功成名就,時機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有些搶先進入者的創意本身就有問題。例如,第一個推出狗吃的冰淇淋搶先進入者,幾乎註定要遭受失敗,雖然狗兒很喜歡它,但出錢買東西的是狗主人,他們並不認為狗需要自己獨享冰淇淋,牠們只要舔舔盤子就夠了。

這樣的情況也可以說明為什麼兒童用品的行銷複雜多了,因為兒童喜不喜歡一樣產品是一回事,父母願不願意買是另外一回事,在創造兒童喜歡的產品同時,還需要考慮到父母的心理。

前鎮子,台灣有個新部落服務Logdown,它的Slogan是The missing blogging platform for hackers,這是一個好的切入點,與其直接與Pixnet競爭,不如創造一個新的產品類別:專門給駭客用的部落格服務。(後來有一段時間,Logdown將Slogan改為the great blogging platform for great bloggers,但是後來又改回了)。

領先法則適用在很多地方,通常人們只會記得第一個進入市場的,你可以問問自己:
1.第一個獨自飛越大西洋的是誰?林白,對不對?
2.那麼,第二個獨自飛越大西洋的是誰?這應該很多人都答不出來。

當你的競爭對手很強大的時候,在市場上你更不是老二或老三,與其訴求你的產品比別人好,不如搶先進入某個市場,這會讓你的產品或服務更有機會在市場上成功。

(閱讀:不敗行銷:大師傳授22個不可違反的市場法則

 

(photo via smemon , CC Lic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