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眼所見就一定是真相嗎

親眼所見就一定是真相嗎

當你想到某位具有傑出判斷力的人,什麼樣的特質會浮現在你腦海中?也許你會想到智力、機靈、勇氣或耐心等等。這些都是值得羨慕的優點,但有一個特點理應排在最前面,卻被忽視了,它甚至沒有一個正式名稱。

因此我給它取了個名字,稱之為「偵察心態」(scout mindset),亦即渴望看到事物本來面目,而不是你所希望的樣子。偵察心態能讓你辨識出自己出錯的時候、找出你的盲點、測試你的假設,以及改變歷程。它能驅動你誠實地問自己一些問題,諸如「我在那場爭論中有錯嗎?」、「值得冒這個險嗎?」或者「如果另一個政黨的人做了同樣的事,我該如何反應?」等等。

生活都是由各種主觀判斷所組成,你越能避免扭曲你對現實的看法,你下的判斷就會越好。偵察心態能讓你避免在一般人傾向於合理化的棘手問題上欺騙自己,比方說:我是否該為那種疾病做檢查?是該停損的時候嗎?還是說我放棄得太早了?我們的關係會變得更好嗎?關於想要孩子這件事,我的另一半改變想法的可能性有多大?

在工作上,這些棘手的問題可能包括:我真的必須解雇那個員工嗎?為了明天的簡報,我需要準備多少?對我的公司來說,現在募集大量資金是最好的選擇嗎?還是我只是被籌募資金為我帶來的立竿見影效果所誘惑?我真的需要在上市發表之前不斷改進這款產品嗎?還是說我只是在尋找理由延後發布?

偵察心態促使我們質疑自己的假設,並對我們的計畫進行壓力測試。無論你要提出一項新產品功能或計畫進行一項軍事演習,自問諸如「最可能失敗的方式會是什麼?」這樣的問題很重要,如此你便能事先針對這些可能性,設法強化你的計畫。如果你是醫生,這就表示在確定你最初的猜測之前,要考慮其他的診斷。比方說在懷疑病人患有肺炎時,自問:「如果這不是肺炎的話,那還有可能是什麼呢?」

即使是那些看似不需要仰賴偵察心態的工作,一旦你仔細觀察,通常也都是需要的。大多數人通常都會將「律師」與「為某一方辯護」聯想在一起。但當律師在選擇案件並為審判做準備時,他們需要對案件的優劣勢有全盤的了解。若高估了自己的立場,就會在法庭上被狠狠地敲醒。這就是為何有經驗的律師經常把客觀和自我懷疑,列為職業生涯中必須學習的最重要技能之一。

在我們與他人的關係中,我們構建了獨立、自成體系的敘述,從內心看來,就好像這些敘述純粹都是客觀事實。一個人的「我的伴侶對我漠視、冷淡」,可能是另一個人的「我很尊重地給他空間」;一個人的「真實」,可能是另一個人的「粗魯」。願意考慮其他詮釋(甚至相信除了你自己的解釋之外還有其他合理的解釋),需要具備偵察心態。

做一個樂於接受真相的人(即使那是痛苦的),如此別人才會願意誠實以對。你可以說,你想讓你的伴侶告訴你存在於你們關係中的任何問題,或者你想讓你的員工告訴你關於公司的任何問題,但如果你一聽到真相就變得防禦心重或好鬥,那麼你聽到真相的次數可能少之又少。沒有人想成為被槍殺的信使。

本文摘錄自《零盲點思維》,天下雜誌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