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處這個自由民主的社會,暴力為法律所不容(當然有例外)。但是誰需要用到肢體暴力呢?明明就有好用的心理技巧,讓別人不得不答應啊。向你介紹五個方法。
技巧1:既定事實
第一個讓別人不得不答應的心理技巧,法文叫Fait accompli,直翻就是「既定事實」。大多數人不會去挑戰「事實」,因此就被迫答應。
我在寫到這個段落的那星期,就兩次目睹這個技巧。一位參加我教練課程的學員馬蒂亞斯,帶著閃閃發亮的眼神跟我說,他十五歲的女兒周末會來參加我的教練課學習論辯技巧。我馬上就起了疑心:十五歲的人想學論辯?
嗯,我沒有在反年輕人喔!但我還是很小心地詢問了一下那個女孩為什麼會有興趣。馬蒂亞斯回我:「我送了她五堂教練課當生日禮物。這下她就一定要來了!」
馬蒂亞斯當然會覺得自己是很誠實、很光明正大的,完全沒有在狡猾地操控。當我向他提到他(無意識)用到的操控技巧時,他的辯解當然是他的意圖是純正又崇高的。是啊!他只是為了他女兒好!
幾天後他女兒來上課了。臉上沒有笑容。對教練課程完全沒興趣。她被爸爸巧妙地擺了一道。
我父母那個星期也試圖在我身上使用既定事實技巧。他們想來慕尼黑找我度週末,說好是兩到三天,結果他們想待一個禮拜。我跟他們解釋,我的截稿日快到了,來我這裡待七天對我來說非常不方便。但我爸晚上打電話給我說:「好消息!我找到一班往慕尼黑的特價火車票,只要二十九歐!那我們就星期一到,然後待到隔週的星期一!我和你媽媽的票我已經買好了!」
勇氣可嘉!給我來既定事實這套,票已經買好了。這在十五年前會很有效,現在我當然不會再落入這種圈套。
如果你自己是這個技巧的受害者,你可以做兩件事:第一,先質疑那個既定事實是不是真的「既定」。很多時候那些事實甚至連個影子也沒有,要不然就是還有辦法可以推翻。第二,堅持拒絕!沒有人可以強迫我們去做什麼事。那位十五歲的女孩可以跟她爸爸道謝,並且說她對教練課一點興趣也沒有,然後就不要去!
如果對方是自己的父母,情況當然比較難處理,因為你很可能被同理心所害:如果不滿足他們的心願,他們會有多難過啊!但正解是:告訴父母,情況變得那麼棘手,是他們自己造成的。那次我也是這樣處理:我清楚告訴他們之前說好的是兩到三天,不是八天。
技巧2:插足入門 (得寸進尺)
你一定有聽過這個方法:如果先把一隻腳踏進門,就比較容易進得去。把這個技巧運用到我們的操控主題:剛開始先提出一個很小的請求,然後過一陣子再提出較大的請求,這時對方就會同意。
這個技巧會那麼好用的原因是,人希望自己的行為是一貫的,穩定持續,不相互矛盾。「我已經幫過那個人一次忙了,第二次當然不能就這樣把他打發走!」
針對這個技巧,學者進行過一項很經典的實驗。他們詢問加州的一些地主說,可不可以在他們的前院放置上面寫著「小心開車!」的大招牌。只有百分之十七的地主說可以。但同一地區的另一群地主,同意設置警示牌的比例就高達百分之七十六!
第二組的情況有什麼不一樣呢?非常簡單。一個星期前,學者先問他們可不可以在他們家窗戶上貼一張幾乎看不見的小貼紙,上面寫著「小心駕駛」。一段時間過後,學者再度前來詢問大告示牌的事情時,同意的比例就非常高。
第二群人想要讓前後兩次的決定維持一致。這種現象被稱為「一致性原則」或「富蘭克林效應」,因為富蘭克林於十八世紀指出,相較於那些你幫助過的人,那些曾經幫助過你的人會更願意再幫助你一次。
以下是一個日常生活的小技巧:如果你想要一個人幫你搬家,那不要馬上就問他說星期天有沒有兩個小時的時間可以幫你,而是要在幾天前先暗示他你快搬家了,同時問他有沒有推薦哪些地方可以買到便宜的好家具。他不會拒絕你的這些小請求。此時他的內心已經先跟「搬家」這個主題產生連結,甚至還會覺得對其有點責任—他甚至給了你裝潢上的建議。過了幾天後,你請他幫你搬家,他絕對會大力協助。
技巧3:臉在門上(以退為進)
這個方法跟插足入門正好相反。同樣有一個很具說服力的相關心理實驗:
一群學生被問到說是否願意和一些青少年罪犯去旅行一天,過程中要監管青少年,沒有報酬。百分之八十三的人說不願意。
另一群學生當中,答應一起去旅行的比例是第一群的三倍!發生了什麼事呢?原來是因為,有人先問了第二群學生是否願意以指導員的身分陪伴青少年罪犯,每週兩小時,時間為期兩年。所有人都拒絕了。但第二個決定性問題來了:「那你們會願意跟罪犯一起去一次動物園嗎?」突然間,有一半的人都答應了!
回到先前的搬家例子:不要立刻就請你朋友花兩小時幫你搬家,而是先問他星期六有沒有時間。他應該會拒絕。這時你再問他可不可以「只幫忙短短一小時就好」(根據經驗,我們都知道一個小時很快就會變成兩小時),那麼他就很有可能會答應。
「臉在門上」背後的心理學原理是對比效應:跟一整天比起來,一個小時感覺很短;跟持續照顧青少年罪犯兩年比起來,一天同樣也感覺很短。
技巧4:訴諸權威
古希臘羅馬時期的人就知道訴諸權威的技巧,拉丁文叫Argumentum ad verecundiam:一個權威人士提出了某個主張,所以這個主張應該就是正確的。這個觀念是錯的,但我們可以利用它,比如說找一個學者或研究來證實我們的觀點,同時不必理會以下的問題:
• 那位學者或那篇研究可不可信—聽起來很重要即可。
• 那位學者發表的東西,是他的研究領域還是他根本沒有相關知識的領域—重點在於他要有博士頭銜,並且任職於知名大學。
• 他是否僅代表少數意見—說不定其他百分之九十九的學者都跟他持相反立場並批評他的研究方法。反正也不需要提及這件事。
• 是否清楚註明引用出處—誰會去看原始資料?
• 引用的研究是否具代表性,是否正確使用研究方法,符合學術標準—誰能正確評斷?
如果你覺得只有笨蛋才會落入訴諸權威的圈套,這裡有一個我最喜歡的例子,連一流的研究學者都被權威騙了三十年。
一九二○年代,極富聲望的動物學家賽奧菲勒斯‧佩因特(Theophilus Painter)認為他發現了人類有二十四對染色體,也就是一共四十八條染色體。一直到一九五五年,另外兩位研究人員才證實人類事實上只有二十三對染色體。
特別的是:在這三十年間,其他研究人員也發現人類染色體的正確數目(二十三對),但在大動物學家佩因特的權威效應之下,學界卻還是認為人類染色體的「正確」數目是二十四對。中國細胞生物學家徐道覺也發現了人類染色體是二十三對,他事後諷刺地說:「我在很多細胞裡都很找不太到四十八條。」儘管佩因特具有很高的權威性,徐道覺還是成功找出染色體的「正確」數目。
如果連一流的研究學者數十年來都盲目地跟隨一位權威人士—儘管有著明顯的相反證據—不難想像,普通人又會有多麼敬畏權威啊!
恰好現在又是網路時代,再怎麼荒唐的說法,都可輕易幫它找出一個研究論文(儘管這篇論文很糟或錯誤引用)。召喚權威論證去迷惑別人,在二十一世紀可說是空前的簡單。
技巧5:訴諸多數
訴諸多數跟訴諸權威類似,拉丁文是Argumentum ad populum:大多數人都相信某件事,則該事必為真實。此觀念錯誤的地方在於:就算是多數,也可能是錯的。雖然我已經知道這個技巧好多年了,不久前還是差點上當。我在一家西班牙的旅館辦理入住手續的時候,有位很親切的小姐跟我說,這間旅館裡的所有客人都跟她訂了一套遊船行程。
保證內容好玩、價格便宜,我也應該立刻預訂。聽她這樣說,我已經開始想:「大家都訂了?那一定很好玩,我不想錯過!」接著我差點就下訂了,幸好在付款之前我又問了一下遊船的內容。結果答案是:「很多人,很多酒,很多電音。」夠了,聽到這三個理由我就閃了。
這個小故事是想說明,就算已經知道某項操控技巧很多年,還是無法保證自己不會上當。我們在懶惰或疲累的時候,經常會關閉大腦—此時那些歪理就會變得很危險,讓我們變成受害者!
本文摘錄自《操控與反操控》,遠流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