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窗理論 是什麼?

破窗理論

破窗理論

1990年代美國暴力犯罪率大幅滑落,理由很單純,古柯鹼買賣原本是幫派和毒品販子爆發衝突的原因,如今交易量銳減。再者,美國經濟大幅復甦,許多人原本可能會因貧困而受到誘惑犯案,如今卻都擁有正當職業;加上人口老化,18到24歲的男子人數減少,這種年齡層的人口正是所有暴力事件的主角。

不過,紐約市犯罪率下滑的原因比較複雜,因為紐約市治安好轉之際,經濟並沒有明顯起色,仍然停滯不前。事實上,紐約市最貧窮的地區,在90年代初期受到政府削減社會福利預算的衝擊最大。古柯鹼交易量減少雖然是原因之一,但是早在犯罪率下滑之前,古柯鹼交易量就已經穩定減少。至於人口老化方面,由於80年代許多人口遷入紐約市,因此90年代的紐約市人口反而有年輕化的趨勢。總之,這些都屬於長期趨勢,對環境的影響應該是漸進的。但是紐約市犯罪率絕對不是逐漸好轉,因此,應該還有其他關鍵因素。

最有趣的說法,是所謂的「破窗理論」(Broken Windows theory),由犯罪學者威爾森(James Q. Wilson)和凱林(George Kelling)所創,他們認為,犯罪絕對是失序的結果。如果窗戶破了沒有修理,路過的人一定會覺得􊄹裡沒人關心,也沒人管事。很快地就會有更多窗戶遭人打破,無政府狀態會從這棟大樓蔓延到整條街。都會區內像塗鴉、公共失序、強迫乞討等小問題,就像是被打破的窗戶,只會招致更多、更嚴重的犯罪。他們寫道:

有些地區的環境令人心驚膽跳,無論是臨時起意或常業累犯,搶匪或竊賊覺得在這種地區犯案,被人指認或抓到的機率比較低。小偷可能覺得,如果社區內任由乞丐騷擾經過的路人,竊案發生後,居民也不會報警處理,更不會要求警方前來辨識可能的小偷。

這是犯罪會流行的理論。犯罪具有傳染性,和自殺或抽菸一樣,從一扇破窗戶可以蔓延到整個社區。這種風潮的引爆點不在於特定的人物,例如魏絲伯格這種連結者,或艾伯特這種市場專家,而是像塗鴉這種比較具體的東西。人類表現特殊行為的誘因不是來自特殊人物,而是環境因素。

80年代中期,紐約市運輸局聘請凱林為顧問,他敦促運輸局針對「破窗理論」採取行動。他們同意,並找來古恩(David Gunn)擔任運輸局長,負責耗資數十億美元的地鐵重建工程。當時許多人告訴古恩,別管塗鴉,應該集中心力處理犯罪及地鐵系統脫班的問題,這種建議似乎很合理。整個地鐵系統瀕臨瓦解,還在擔心塗鴉問題,似乎毫無道理,就好像「鐵達尼號」快要撞上冰山時,竟然要去擦洗甲板一樣。

古恩卻堅持己見,他說:「塗鴉正是地鐵系統瓦解的象徵,要重建整個組織及提升士氣,就得解決塗鴉的問題。贏不了這場戰役,所有管理改革或其他具體變革都是鏡花水月。我們即將引進每輛造價一千萬美元的新列車,除非能夠保護這些新車,否則新車只能維持一天的好光景,很快就會被人亂畫、亂寫。」

古恩設立新的管理結構,也設定明確的目標和時間表,決心恢復每條路線、每輛列車的清潔。他從連結皇后區和曼哈頓市中心的七號線著手,使用新方法清除車上的塗鴉,不鏽鋼的列車以溶劑清除塗鴉,原本就有塗漆的列車則再漆一次。古恩告訴所有工作人員,勇往直前、絕不退縮,「搶救」一輛列車後,就絕對不讓它再度「淪陷」。一號線在布朗克斯區調頭,返回曼哈頓,於是古恩在布朗克斯區成立一個清潔站。如果列車進站後發現遭到塗鴉,就得在調頭時清除,否則就暫時停止上線。塗鴉還沒有清除的「髒車」,不能和乾淨的列車混用,這項規定等於向塗鴉破壞者宣示決心。古恩說:「我們是以宗教信仰的態度面對這項工作。」
「在哈林區一百三十五街附近,我們有一座停車場,列車會停在那裡過夜,」古恩說,「那些塗鴉小鬼第一天晚上會先把列車側面塗成白色。第二天晚上,油漆乾了,再畫出輪廓。第三天晚上則塗上各種顏色,總共需要三個晚上。我們知道這些小鬼的目標是已有塗鴉的髒車,因此,我們等他們完成,然後再重新漆回原來的顏色。這些小鬼看到之後,眼淚都會掉出來,但是我們只需要上上下下刷一次就好了。這對他們是一項宣示:你們願意花上三個晚上在列車上塗鴉,無所謂,但是你們的傑作絕對無法重見天日。」

古恩清除列車塗鴉的工作從1984年持續到1990年。當時,紐約市運輸局聘請布萊頓擔任地鐵警察局長,展開第二階段的搶救地鐵工作。布萊頓和古恩一樣深信「破窗理論」,事實上,他把凱林當成自己的精神導師,新官上任後和古恩一樣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當時地鐵系統的重大刑案創下歷史新高點,布萊頓卻決定全力打擊逃票。

為什麼?因為他認為,逃票和塗鴉一樣,雖然是很小的失序行為,卻可能招致更多、更嚴重的犯罪。據估計每天約有十七萬人以各種方式逃票,有些是小鬼,直接跳過十字形轉門;有些會倒著走,以蠻力壓迫十字形轉門。只要兩、三個人逃票,原本不打算逃票的人,也會覺得別人坐霸王車,自己為什麼要付錢?因此問題越來越嚴重。此外,逃票問題不容易處理:逃票只罰1.25美元,地鐵警察不願意為這種小事花時間,尤其是月台上及車廂內還有許多重大刑案有待處理。

布萊頓深具魅力,是生天的領導人,他很快讓所有人都知道他的立場。他每天都早出晚歸,晚上甚至搭乘地鐵在紐約市到處逛,實地了解問題的癥結,以及最好的解決之道。首先,嫌犯,用手銬銬住他們,排成一列站在月台上,直到他們「完全悔悟」為止。此舉在於公開向大眾宣示,地鐵警察打擊逃票行為絕不手軟。

以前地鐵警察不願意處理逃票案件,因為逮捕逃票嫌犯後,必須送到分局,填寫相關表格,等候表格批示往往需要一整天,但是這種小事只需要從輕發落即可。於是布萊頓把一輛市公車改裝成流動分局,上面有傳真機、電話、公用原子筆、採集指紋的設備。警察逮捕逃票嫌犯後,相關文書作業只需要一個小時;但是卻有意外的收穫,每逮捕七名逃票嫌犯,就有一人是在逃通緝犯;每二十名逃票嫌犯中,就有一人攜帶武器。現在連警察也覺得,查緝逃票對改善治安有幫助。

布萊頓寫道:「對警察來說,每次逮捕逃票嫌犯時,可能都有意外的收穫。這次會有什麼收穫呢?查獲一把槍?一把刀?通緝犯?還是殺人嫌犯?後來歹徒變聰明了,開始不帶武器出門,而且一定不逃票。」布萊頓上台後幾個月,因為酒醉、行為不檢等被趕出地鐵站的案件增加三倍;以往不會告發的小案件激增,1994年的件數是1990年的五倍。布萊頓把地鐵警察局轉變為專辦小案的單位,鎖定地下鐵的生活細節。

朱利安尼(Rudolph Giuliani)在1994年當選紐約市長,指定布萊頓擔任市警局長,布萊頓如法炮製,把地鐵那一套擴大應用到全市。他要求警察同仁打擊有關生活品質的犯罪,例如在十字路口為停下來的汽車擦窗戶並且強行索費的人,及其他類似逃票或塗鴉的行為。布萊頓說:「警察局以前自我設限,如今我們已經突破這些限制。我們針對在公共場所酒醉、隨地小便加強執法,並且逮捕累犯,包括在馬路上丟擲空酒瓶的人,以及其他損害他人財產的行為。如果你在馬路上小便,就得坐牢。」紐約市區犯罪率開始下降,下降的速度和幅度和地鐵系統一樣,布萊頓及朱利安尼指出,莫因惡小而姑息,這些小奸小惡正是暴力犯罪的引爆點。

「破窗理論」及「環境力量」為一體的兩面。兩者都基於一個假設,只要導正周遭環境內最微不足道的細節,就可以扭轉流行風潮。仔細想想,這種說法頗為另類,例如,回想一下柯茲在地鐵遇到的四名年輕人。根據部分報導,其中至少兩人在事發當時正在吸食毒品。他們都來自克萊蒙特村的國民住宅,是南布朗克斯區最差的社區。凱比當時因持械搶劫遭到起訴;坎提曾經因收受贓物被捕;艾倫則因傷人未遂被捕;艾倫、坎提及藍史爾都曾經因行為不檢被定罪。柯茲槍擊事件發生兩年後,藍史爾被判入獄服刑二十五年,罪名包括強暴、搶劫、雞姦、性侵犯、攻擊、非法使用武器、收受贓物等。這類人捲入暴力事件,的確不令人意外。

再看柯茲,他的作法相當離經叛道,一般來說,白人專業人士不會沒事拿把槍,射殺地鐵內的年輕黑人。不過,仔細觀察柯茲的一生,他具有那種會陷入暴力事件的人格特質。他的父親脾氣不好,對待子女相當嚴厲,柯茲經常成為父親出氣的對象。他在學校也常受到同學嘲笑;學校內分組競賽,他往往最後才被同學選中;離開學校時更是常含著眼淚。他大學畢業後到西屋公司(Westinghouse)上班,生產核子潛水艇,但是在職時間不長。他經常和主管發生爭執,他認為工廠的生產程序沒有意義,或者未按部就班;他有時候也會違反公司及工作規定,從事契約禁止的工作。他在曼哈頓十四街、靠近第六大道的地方租了一間公寓,這個地區到處都是流浪漢及毒品交易。

大樓管理員和柯茲交情很好,管理員有一次曾被小偷毒打一頓,因此柯茲念茲在茲就是要改善社區環境。大樓附近有一個廢棄的書報攤,已經成為流浪漢的垃圾桶和臨時廁所。有天晚上,這個書報攤突然遭大火燒毀,第二天柯茲居然親自清掃剩下的灰燼。有一次召開鄰里大會,他語出驚人地說:「要恢復這條街的乾淨只有一個辦法,把西班牙裔及黑人趕出去。」

1981年某天下午,柯茲走進運河街地鐵站時,被三名年輕的黑人搶劫,他逃出地鐵站,三名黑人在後追趕,他們抓住他隨身攜帶的電子儀器,狠狠揍他一頓,然後把他推向玻璃門,造成他日後胸部永久性傷害。幸好有位下班的清潔工人幫忙,柯茲才能制服其中一名歹徒,但是這次經驗讓他對人生忿懣不平。他必須在警察局待六個小時接受偵訊,但是歹徒卻能在兩個小時後走出警察局,最後只以行為不檢的輕微罪行起訴。於是他向市政府申請用槍執照,但是遭到拒絕。1984年9月,他的父親去世,三個月後,他搭乘地鐵,坐在四名年輕的黑人旁邊,犯下一件家喻戶曉的槍擊案。

簡單來說,柯茲強烈地認定制度無法運作,導致自己成為羞辱的對象。幫柯茲撰寫自傳的魯冰(Lillian Rubin)認為,他選擇住在十四街絕對不是偶然。「對柯茲來說,」她寫道,「這個環境似乎有種魔力。就是因為這個社區有很多缺點及不安,才能轉移他內心對這個世界的不滿及憤怒。他把焦點放在外在世界,就不需要面對自己內心的痛苦。他可以指責髒亂、噪音、酒醉、犯罪、毒品販子、染有毒癮的人,而且理直氣壯。」魯冰最後的結論是,柯茲的子彈「不僅射向當下的目標,也射向過去的目標」。

依照上述的理論,地鐵二號線列車的槍擊案似乎是必然的結果。四名有前科的小混混,遇上一位心理有問題的男子。地鐵槍擊案可能是偶發事件,柯茲如果坐在漢堡王速食店,也可能射殺這四個小鬼,我們用來解釋犯罪行為的理由,大部分都是依照一樣的邏輯。心理學者把罪犯形容成心理發展不健全、和父母關係不良、缺乏角色模範可供模仿,還有一種新學說認為,人類基因可能會造成特定人士犯罪。比較通俗的說法則是由保守派人士提出的:這是道德淪喪的結果,社區、學校及父母未能教導兒童正確的是非觀念。

總之,上述理論認為,罪犯屬於一種人格特質,具有這種人格特質的人,根本不在乎正常社會的常軌。一個心理發展不健全的人,也不懂得如何和別人發展健康的人際關係。基因具有暴力傾向的人,經常會勃然大怒,正常人則能保持冷靜。沒有是非觀念的人,行為毫無規範可言。成長期間環境困苦,缺乏父親從旁教導,又受到種族歧視,這種人和來自中產階級家庭的子女對照,比較無法接受社會規範。因此,柯茲和地鐵上的四名小混混等於是作繭自縛,受困於自己不健全的世界。

那麼「破窗理論」和「環境力量」又是如何解釋這個案件?正好相反。他們認為,罪犯其實對周遭環境非常敏感,而不是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他們對各式各樣的刺激相當警覺,而且完全根據他對周遭環境的認知犯下案子。這種說法不但相當另類,甚至有些不可思議。還有更誇張的說法是:「環境力量」是從環境角度出發,認定個人行為是社會環境下的產物。不過, 這是一種很特殊的環境決定論。在六○年代,自由派人士也提出類似論點,但是他們論及環境的重要時,指的是基本的社會因素很重要。他們認為,犯罪是社會不公、結構性貧富不均、失業、種族歧視,或者數十年來有關單位及社會普遍忽視的結果,要消弭犯罪,就得大刀闊斧採取驚人之舉。

但是「環境力量」認為,真正關鍵在於小事物。柯茲在地鐵列車和小混混爆發流血衝突,和柯茲偏差的心態關係不大,和四名小混混的成長過程及窮困的背景也沒有太大的關係,關鍵在於地鐵站牆壁上的塗鴉,和乘客逃票情形嚴重。根據「環境力量」,解決犯罪問題不需要大費周章,只要擦掉塗鴉,逮捕逃票的乘客,就可以預防犯罪。犯罪風潮和巴爾的摩市的淋病或Hush Puppies 等流行趨勢一樣,都有所謂的引爆點。我把「環境力量」稱為激進理論,用意即在此。朱利安尼和布萊頓一向被視為保守派,但是在處理犯罪問題上,卻是極端的自由派,立場極端到令人難以置信的地步。柯茲心裡想什麼一點都不重要,怎麼可能?如果真的一點都不重要,為什麼一般人感到難以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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