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花逼你有出息

借錢花逼你有出息

你可能聽過以下言論:借錢花是愛享受但沒有自制力的表現,尤其是如果年輕時就借錢消費,長大了那怎麼得了……

來看個真實的故事:劉教授在一所大學歷史系任教,二○○六年,他來耶魯大學訪問一年,其間,向我說了他小舅子的故事。二○○四年,劉教授在上海的小舅子小王結婚,要花人民幣一百二十萬元買間四十五坪的房子。小王和未婚妻都在金融公司工作,兩人年收入總共為十八萬元,手頭上的積蓄有三十萬元,所以,要買房還缺九十萬。這九十萬要怎麼湊呢?

一種可能是小王從銀行貸款,如果以三十年為期、年息五%計算,小王今後的月付額大約四千八百三十二元,年支出不到六萬元。這金額他們支付得起,但會花掉夫妻未來年收入的三分之一。

不過,小王和未婚妻並不願意貸款。他們向父母說,貸款會讓他們剛成家就背著每月得還款的包袱。小王的父母想想也是,不能讓年輕夫妻背著這麼重的擔子。正好小王父母已退休,手頭上有六十萬元養老用的積蓄。就這樣,小王父母拿出六十萬元的積蓄,劉教授本人貢獻了全部積蓄的二十萬元,另一位親戚出了十萬元,讓小王順利買房。

小王的故事似乎是皆大歡喜吧?算不算典型的中國式安排?

短期便宜害了大家

當然,劉教授小舅子的故事對華人來說很習以為常,只是這種安排改變了小王大家庭的關係和性質。第一,劉教授本人現在一想起這事就生氣,作為歷史學教授,自己的收入並不高,二十萬元積蓄是他當時所有的錢。加上自己的房子也不過二十多坪,憑什麼得把所有的積蓄供小舅子買間四十五坪的大房?所以,從那以後,提起小舅子,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積蓄,而不是跟小舅子的感情有多好,況且那筆錢也讓劉教授跟夫人的關係變得緊張。

第二,本來小王父母可以把六十萬元的養老金進行理財投資,待更年老時,能夠養活自己,也能有自己的尊嚴和自主。如今錢都給了兒子,今後的養老就只能靠兒子,不管今後跟媳婦是否相處融洽,也沒有別的選擇,只能跟他們一起住、靠他們供養、等著他們給錢。本來可以獨立養老的小王父母,今後就只能靠別人,不能想要怎麼花錢就怎麼花。

更糟糕的是,正因為小王很容易地得到九十萬元的幫助,無法深刻感受到靠自己勞動養活自己的責任,那看似「免費午餐」的九十萬元,只會培養惰性。美國石油大王洛克斐勒曾說:「如果你想讓一個人殘廢,只要給他一對拐杖,只要幾個月就能達到目的。換句話說,如果在一定期間內你給一個人免費的午餐,他就會養成不勞而獲的習慣。別忘了,每個人在娘胎裡就開始有被照顧的需求了。」他進一步說:「資助金錢是一種錯誤行為,會使一個人失去節儉、勤奮的動力,而變得懶惰、不思進取、沒有責任感。更重要的是,當你施捨一個人時,你就否定了他的尊嚴。你否定了他的尊嚴,你就搶走了他的命運。」

還款壓力使人積極向上

如果小王的九十萬元是向銀行貸款,自己借錢來花,表面上會給小王夫婦帶來還款壓力,但這種壓力不是壞事,會迫使小王奮發向上,培養「自食其力」的個人責任。同時,這也保住了父母的養老金,老後有自尊的財產基礎,可以理直氣壯,不需要看子女臉色。對劉教授夫婦來說,他們的關係就不會出現惡化,當然也不會讓劉教授一想起小舅子就想到失去的積蓄。

實際上,這兩種安排,給每個人帶來的自由度也截然不同。試想,小王拿了親戚的九十萬元買了大房子,他們夫妻今後進行消費,親戚自然有權過問、有權管,就像劉教授抱怨小王的房子比他自己的大很多一樣。

在美國,借貸消費已經是整個社會文化的一部分,是如此自然,以至於兩年前當我準備以現金買房時,我女兒說:「現金購屋合法嗎?」她的意思是說:一般人都借錢買房,怎麼會用現金買?

當然,美國並非一直如此,借貸消費的做法源於十九世紀中期。當時美國社會特別是教會對借錢極為排斥,認為借錢的人道德自律性一定很差,因為「他們花掉今天的收入還不夠,居然還要借未來的錢花」!所以,那時美國人借錢花時都不敢告訴別人。但到了一九二○年代,借貸消費已經非常普遍,這讓一些學者開始研究,借貸消費到底使美國人變得更獨立、更勤儉了,還是變得更懶惰、道德更敗壞了?

當時哥倫比亞大學經濟系主任、經濟學家賽里格曼(Edwin Seligman) 教授,蒐集了一九○○年後美國人的借貸和消費等詳細資料,整理研究後發現:每月還款壓力不僅沒有使美國人懶惰,而且迫使他們更加向上,追求自立。特別是因為還款壓力,許多家庭開始注意理財、精心安排家庭收支。同時還催生出家庭財務規畫這個專門職業,以確保每個月能按期還款,「家庭財務紀律」成了新的流行語。

現在,不少父母也越來越意識到,靠血緣網絡內部互通有無,完成人際跨期金融交易,並不能激勵每個人奮發向上,會培養出等待「免費午餐」「搭便車」的精神。之前,有一對夫婦不滿兒子揮霍無度,哪怕得多繳六十萬元的稅,也要從兒子手裡收回價值兩千萬元的別墅。母親李女士說:「兒子這麼大了,只知道花天酒地,用錢揮霍無度,也不結婚……」為了敲醒不爭氣的兒子,他們決定把先前為了避遺產稅而轉贈給兒子的別墅轉回自己名下。雖然如此無法躲避遺產稅,還得多付六十萬元的交易稅,他們也堅持。

不管父母、親友是否有錢,給年輕人「免費午餐」絕非上策。利用外部金融市場讓年輕人「自食其力」,最終不僅為個人空間、個人自由的最大化提供基礎,還能迫使年輕人成材、成功、有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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