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意為快樂買單──主播賺打賞、贊助
根據「艾瑞諮詢」這家市場研究公司發布的「2016年中國粉絲追星及生活方式白皮書」顯示,從2014年至2015年,網紅粉絲的數量從1億增長到了3.1億。
在直播平臺上,同一個網紅主播的粉絲觀點一致、愛好相近、有較強的心理認同感。他們會透過集體努力幫助偶像成功,維護及推廣自己喜愛的主播,從而獲得成就感和心理滿足感。在這種認同感下,他們便會組織起來、形成粉絲團。粉絲團中的粉絲具有更高的認同感與信任感,大家一起分享資源,成為利益共同體,也擁有更大的影響力。
整體來看,影片直播歸根結柢屬於粉絲經濟的範疇。粉絲的品質、收入階層和定位,決定了直播平臺最終的回報利潤,也決定著它最終能走多遠。
平臺製造偶像、而非偶像帶粉絲來
目前,各個直播平臺最擔心的是,競爭直播平臺用更高的價格,將自己平臺的人氣主播挖走。
顯然,除了網紅舉薦之外,更簡單、直接的方式,就是直接用高薪從競爭平臺挖人氣主播。出現這種挖角的現象,主要是因後起的直播平臺缺少主播、缺少人氣,他們往往會從老牌直播平臺中挖人,許以更高的收入,並替違約的網紅主播支付違約金。
從深一點的層面來看,與微博和微信這樣的社交平臺相比,直播平臺的內容生產能力相對較弱。在這種情況下,資源相對較少的影片直播平臺,開始仿照微博建立之初的發展策略(即邀請知名公眾人物),邀請在其他平臺走紅的主播入駐。直播平臺最重要的是內容,而內容是由主播提供,也就是個人的IP化;成功的人氣主播是已經IP化的個人,平臺只要能將個人IP迅速化為收益(包括更高的收入、更多打賞、更高的分成等),就能吸引具有較高人氣的主播。
這種由平臺自己培育網紅主播的方式,更有利於培養粉絲的忠誠度。此時,直播平臺的粉絲也會細分化,至此變成由直播平臺的粉絲催生出網紅,而非平臺的網紅或明星帶來自己的粉絲。換言之,粉絲是直播平臺的粉絲,而不再是某個網紅主播的粉絲。
在未來的直播平臺上,粉絲的需求將會得到更多的重視,互動的重要性將會空前提高。
直播周邊有商機,創業就業朝這來
在直播領域創業有很大的想像空間,創業者需要向顧客提供多樣化的產品或服務,而這些產品與服務,必須看準並滿足這個產業和消費者的需求、讓用戶滿意,才是在這行創業的正確思路。
在上一節中,我們知道直播產業鏈有許多環節,而每個環節都會有一些矛盾的地方。碰到困難就必須找到解決方案,而不同的解決方案便是不同的商機。
• 主播的需求
主播想提供優質的內容給觀眾,以增強用戶的黏著度;但是觀眾的選擇很多,往往缺乏耐心,對於同質性的內容容易產生審美疲勞,而且轉移成本低,因此主播很難留住觀眾。為此,主播需要增強實力、提升內容品質,而這兩方面的需求,將促進相關衍生產業的形成。
• 直播平臺的需求
直播平臺燒錢免費向用戶提供平臺,吸引了大量的客流,它們需要的是將這些客流化為實質收益。主打什麼市場、投入什麼細分領域、與什麼人合作,這也會催生不同的直播平臺。
• 普通用戶的需求
普通用戶想要獲得較好的觀看體驗,以及更多直播平臺的選擇,這就產生了對影片直播技術升級、設備升級的要求,從而帶動直播硬體產業的發展。
• 內容本身的需求
若想進一步傳播優質的內容,則需要加以保存,而目前的直播都是一次性的,並且由於大眾的參與、彈幕等文字的加入,使得影片畫面的觀賞效果因而打了折扣,這一難題便需要一批新的創業者來解決。另外,內容除了在線上感受,還需要線下(Offline,相對於「線上」的網路虛擬互動,「線下」為面對面的真實互動)體驗,實現直播行業的O2O(Online To Offline,離線商務模式,指線上營銷和線上購買,帶動線下經營和線下消費)也是一種創業設想。
• 行業的需求
由於立法、監管、懲治工作缺乏即時性,整個行業的健全發展不能只依靠監管部門,還需要依靠市場上的新生力量來維護。這對於專門做網路安全監測、影片自動審核、技術把關的企業,將是一個新的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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