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無所畏:就算失去雙腳,也要用意志跑完人生!

我無所畏:就算失去雙腳,也要用意志跑完人生!(圖片來源:stocksnap)

我無所畏,勝過放炸彈的懦夫

我很清楚我的人生是在何時改變,是當我看見塔默蘭.查納耶夫(Tamerlan Tsarnaev)的那一刻。那時是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下午二點四十八分,美國繼「九一一事件」之後,最大規模的恐怖攻擊將在一分鐘後登場,而嫌犯就站在我旁邊。

我們跟波士頓馬拉松大賽的終點線距離半個街區,周圍群眾將近五十萬人。這項大賽是愛國者日(Patriot’s Day)的重頭戲。愛國者日是波士頓的特殊節日,為了慶祝一七七五年四月十九日保羅.瑞維爾(Paul Revere)跟民兵展開美國獨立戰爭的第一戰。愛國者日在民間也代表春天的開始,尤其波士頓冬季嚴寒,所以一半的市民會在這天休假,到戶外走走。

波士頓紅襪隊(RedSox)按照傳統在上午十一點開賽,同一時間,馬拉松大賽的最後一組跑者開始起跑。下午二點半,棒球迷會從洋基路走上博伊斯頓街,這時觀看馬拉松的群眾更多了。

我跟蕾咪和米雪兒在半小時前來到這裡,準備為我的女友艾琳.赫蕾 (Erin Hurley)加油。那時人行道上人潮洶湧,餐廳與酒吧滿是穿著紅襪隊球衣或波士頓字樣上衣的客人。第一輪中厲害的跑者,已經在幾小時前就結束賽程,但後面陸陸續續仍有跑者抵達終點,圍觀群眾也變得越來越多,包括艾琳在內的多數參賽者是為公益而跑,他們跑得很一般,所以很需要支持,也值得我們的喝采。放眼所見,大家都在歡呼鼓掌,鼓勵他們繼續跑下去,終點線就在前方,很快就要到了。

這時我留意到查納耶夫。

我不知道這個人是怎麼來到我身邊的,只記得當我往右一轉時,就看見他離我很近,也許只有一步之距,他整個人散發出一股怪怪的氣息,戴著太陽眼鏡,白色棒球帽壓得很低,身上穿著太過厚重的連帽外套,那天可沒那麼冷。不過最不對勁的,還是他的舉止,當大家都在歡呼跟觀賽,都很快樂與開心,唯獨他例外。他獨自一人,毫無快樂的感覺。

他肯定是在幹某個勾當。

當他轉向我時,他的太陽眼鏡擋住了我的視線,看不到他的眼睛,如今我才知道他在瞪我,我才知道他正準備殺了我。他一定在想著,不到一分鐘後我就會掛了,所以他的臉上毫無情感、毫無懷疑、毫無懊悔,完全冷酷。

當我再轉頭看時,他已經不見了。

謝天謝地,我心想……

然而我留意到他的背包,那個放在地上的背包,而且就在我的腳邊。我心裡突然感到一陣恐懼,腦中響起在機場常聽到的警告廣播:別讓行李離開身邊,看到可疑行李請向航管人員通報。我左右張望,想找到那個傢伙。

隨後我聽見了爆炸聲,但不像電影上演的炸彈聲,沒有震耳欲聾,而是三聲清楚的砰砰砰,一響接著一響。

接下來的畫面,對我而言沒有任何的模糊混亂,反而清清楚楚。醫院的精神科醫師後來告訴我,這是因為我的大腦被「點燃了」,在爆炸那瞬間變得高度警戒,所以即使記憶支離破碎,每片記憶卻清晰無比。

我記得我睜開雙眼,看見煙霧,接著明白我正坐在地上仰望天空。

我記得有一個女子跨過我面前,而且渾身是血,接著是眾人四散逃竄。

地面上有鮮血、有肉塊,而且燒燙,是駭人的燒燙,聞起來像是地獄在辦野炊。

出了意外,我心想,但不知出了什麼事。

我坐起身來,看見米雪兒躺在地上,離我有一小段距離,臨時護欄壓在她身上,她的小腿被炸開一個洞,骨頭露在外面。

糟了,我心想。

我們的目光對上,她朝我伸出手,我也朝她伸出手,接著她看到我的腿,停下動作,雙眼瞪得很大。

我往下看,我的膝蓋下方空空如也,並且坐在一灘血泊裡,在我自己的血泊裡,而我的兩條小腿沒有了。

我望向四周,四處鮮血淋漓,到處是殘肢肉塊,不只是我的而已。

當醫生還在替我處理傷口時,我的臉已經出現在網路上。
有人認出了我,轉貼到我個人的臉書頁,朋友由此知道了我的事情。沒多久,那張照片上了新聞。

當時德瑞克正跟鮑伯舅舅的員工在鋪路,在休息時間看到消息。

「我呼吸都停了。」後來德瑞克告訴我:「我連呼吸都停了。」

小珍阿姨則帶著柯爾到動物園玩,一看到照片立刻趕回家,她至今還不敢給柯爾看那張照片。

蘇里點開我的臉書,只看到我腰部以上的照片,卻在他點別的頁面時,看到了我的雙腿。他告訴我,那時他大聲驚呼,癱坐在地。

席拉阿姨的女兒艾芮卡在工作的餐廳看到電視新聞,馬上打給在維修站的老爸:「爸,爸!你看到新聞畫面了嗎?傑夫在電視上,他受傷了。」

「真的嗎?」老爸大聲問。他大聲呼叫,上網看到照片後,開始痛哭。

我在好市多的同事也都看到了,他們在休息室看爆炸案的新聞快報,我的照片忽然出現。他們急於跟我聯絡,卻一直找不到我,所以「大隻佬凱文」打了員工檔案上的另一個電話號碼。

但那號碼是我老媽的,她才剛輪完中午的班,沒怎麼留意爆炸案的消息,甚至不記得我有去觀賽。她就是這樣。
「沒有,傑夫沒打給我。」她告訴凱文:「怎麼了?」
「他在馬拉松的現場。」

這時她才會意過來:「噢,他受傷了?他受傷了?」

「應該是。」
「他還活著吧?」她大叫:「告訴我,他還活著吧?」

「我不……」

「什麼意思?出了什麼事?我兒子還活著嗎?」

「抱歉,我不了解他的狀況,但他還活著。我想妳打個電話去醫院吧。」

但她整個崩潰了,大哭了起來,沒法再聽他說。

醒來後,我只想把那壞蛋揪出來
醒來後,我記得的第一件事是看到好友蘇里的臉。他站在床邊,低頭看著我。
我轉頭看見他的前女友吉兒站在床的另一邊。老實說,他們看起來不是很好。

接著我的呼吸管被拿走了,兩個聯邦調查局探員跟麻州警局局長站在我的病床旁,拉上布簾,像影集《法網遊龍》()(Law & Order)那樣拉來幾張椅子,開始問我問題。

他們問我看到了什麼。

「我看到了那傢伙。」

他們叫我形容。

深色棒球帽,深色外套,也許是皮外套,深色太陽眼鏡。

「哪一種?」

唔……飛官那種。

他外套拉鍊拉開,裡面是灰色上衣。還有背包,JanSport的。

「JanSport?你還記得喔?」

很清楚。

他們叫我形容他的外型。

比我高,有鬍渣,膚色淡。

「是白人?」

嗯,白人。

為什麼你會留意他?

「他在幹某個勾當。」

那是我第一次這麼說,但我一直記到現在。我每次想到塔默蘭.查納耶夫,這句話就浮現腦海:他是個壞蛋。不是冷酷,而是憤世、是苦惱。你一眼就知道他不好惹。如果你走路撞到他,他會把你打到滿地找牙。所以是的,他在幹某個勾當。

。他們走後,我整個人累壞了,卻很開心,我做了我能做的,感覺很棒,好像我也是偵查小組的一員。我轉頭看著靜靜坐在角落的老爸:「你覺得我有幫上忙嗎?」

「有。」他說:「在他們跟你談之前,我覺得他們對凶手是誰,一點頭緒也沒有。」

這話讓我不明白。那傢伙站在人群裡,四處都是相機,他們怎麼會不知道嫌犯是誰?怎麼會只有我留意到他?

我哥提姆後來說,他無意間聽到他們離開時在電梯旁講的話。

「你們覺得呢?」其中一位說:「他打了很多止痛劑。」

「不過,我們沒更好的情報了。」另一位說。

人們都想知道我在事發過後那幾天有什麼感受,我會為沒有阻止爆炸案而內疚嗎?我憤怒嗎?我害怕嗎?我是最堅強的波士頓人嗎?

都不是,我只是很開心我還活著。

除此以外,我能感覺的就是很痛─身體的劇痛。這種痛讓你沒什麼精力去想其他事情,就像是你急著要去廁所,急得不得了,當下你就不會有其他什麼念頭了。

我的痛就像這樣。我每四小時就需要吃一次止痛藥,但即使在藥效最強之際,我還是很痛,到處都痛。手臂被炸彈碎片劃破的地方會痛,腹部經手術切開的地方會痛,兩耳鼓膜的裂傷導致腦袋一直嗡嗡作響。另外,背部的燒傷讓我躺著很不舒服,但移動身子更不舒服。

我還無法側躺,而且每當身子只是挪動幾公分,都像是皮膚被扯下來。

每當我的腿碰到任何東西,即便如被單、點滴管或另一條腿等小東西,立刻就一陣劇痛竄上身子,接著腿部的神經像是被點燃的炸彈,隨時準備開火。其他時候的痛,多數是刺痛,像被針扎,有時無預警地變得更痛,彷彿有人拿球棒猛力痛打我雙腿的末端。

咖啡也會讓腿肌收縮發痛,所以我在醫院裡只喝過一次;此外,有些聲音與味道會讓大腿痙攣,疼痛往上蔓延到軀幹,也往下蔓延到不存在的小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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