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舌上探索口味與品味的祕密

回到舌上探索口味與品味的祕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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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麼找出是哪些元素使我們的屁股律動起來?對劍橋大學心理學研究員大衛.格林堡(David Greenberg)而言,這是一道專業難題。他的研究主題就是音樂偏好與人格或思考特質之間的關係。為了研究,他和同事首先必須知道大家喜歡怎樣的音樂,然後再想辦法問出他們之所以喜歡的真正原因。

「以音樂類型為基礎的研究方式有一個問題:類型是根據人的理解方式制定出來的,」他說,「每個類型都有很多流派,風格各自不同。光是搖滾樂團就包含金屬製品(Metallica)、瓊妮.蜜雪兒(Joni Mitchell)、電台司令(Radiohead)、酷玩樂團(Coldplay)、討伐體制樂團(Rage Against the Machine)。所以如果你只是聽有人說:『嘿,我真的很喜歡搖滾樂』,那其實有說跟沒說差不多。」

此外更不用說,當代每個著名的音樂家都會用某些形式跨界結合好幾種不同的音樂類型。泰勒絲(Taylor Swift)從鄉村樂跨至流行樂;肯伊.威斯特(Kanye West)從嘻哈跨到電音;「怪人奧爾」揚科維奇(“Weird Al" Yankovic)更先從波爾卡舞曲(polka)跨到饒舌,再跨回波爾卡舞曲。這些音樂家全都樹立了自己的音樂類型,而且如果你喜歡泰勒絲,無論她接下來要做怎樣的嘗試,你很可能都會繼續買帳。

況且還有一種可稱作斯隆效應的影響因子。加拿大樂團斯隆(Sloan)在〈哄我吧〉(Coax Me)這首歌中有一句著名的歌詞:「我討厭的不是那個樂團,而是他們的粉絲」。無論你有多喜歡新世紀音樂(New Age),你可能都不想成為「一個喜歡新世紀音樂的人」。你在劍橋研究員面前未必會誠實回答自己在沖澡時唱什麼歌。

最後一點就是:音樂無所不在。在地方新聞台從體育新聞切到氣象預報時,你可能就會跟著哼唱背景播放的迴響貝斯樂(dubstep)。休旅車廣告也經常變成著名樂團首播新歌的管道。如果你還是地方上雜貨店的常客,你甚至還可能把整張愛黛兒(Adele)的專輯聽過一遍。即使你從來都不聽歌,你對音樂的偏好也早已比自己想像的更多樣化。

為了避免這個問題,大衛.格林堡用了一套系統來研究,這套系統認為「一個人對音樂的偏好,是基於他喜愛音樂中的特定屬性,同時他又具備了特定的心理特質;因此,不能用音樂類型來劃分」。

這個系統是彼得.倫弗羅(Peter Rentfrow)、路易斯.哥德堡(Lewis Goldberg)和丹尼爾.列維廷(Daniel Levitin)設計的。目的是打破既有的音樂類型,然後再重新分類。

他們一開始問了數千人那個方向錯誤的問題:你最喜歡哪種類型的音樂?最喜歡其中的哪些子類別,分別舉例其中的哪些作品?他們從這些答案中分出了二十六個類別,然後再從每個類別中找出兩首相對罕見的歌(這是為了避免受試者發現自己在高中舞會時聽過),從這五十二首歌分別摘錄十五秒,播放給另一群人聽,讓他們根據每首歌的喜好程度,分別給出一分至九分的評價。接下來透過一連串統計分析,他們找到了五個可以定義每一種音樂的因子:

柔和(Mellow):適用於流行樂、軟搖滾、節奏藍調。特色是緩慢、安靜、直接。
樸實(Unpretentious):適用於鄉村、搖滾。特色是浪漫與放鬆。
精緻(Sophisticated):適用於古典、爵士、世界音樂。特色是伶俐而複雜。
強烈(Intense)適用於喧鬧而強烈的龐克,或者重金屬樂。
當代(Contemporary)適用於饒舌、電音,但也適用於爵士樂。

這五個因子的英文字首剛好拼成了MUSIC(音樂)這個字。開發這個模型的研究員,用它來研究音樂是怎麼呼應一個人的個人特質、認知能力與政治立場。

同一批研究者之中,某些人也嘗試用同樣的模型來實驗各種其他的文化產物。本書正是在這樣的模型框架中誕生的。彼得.倫弗羅、路易斯.哥德堡、蘭.茲爾卡(Ran Zilca)在二○一一年的論文〈聆聽、觀看、與閱讀:娛樂偏好的結構與相關性〉(Listening, Watching, and Reading: The Structure and Correlates of Entertainment Preferences)中發現,人們的類型偏好有一種「非常清楚的因子結構」,這種結構「與所屬族群與人格特質之間有著獨特的關係」(這套系統沒辦法把英文字首拼成哪個朗朗上口的單字,真可惜)。

他們用同樣的方法,找出比音樂類型更好的分類方式:不要將每一首歌分進不同的音樂類別,而是建立一些橫跨書籍、電視、電影、音樂等各種娛樂文化產物的新分類。MUSIC分類法比音樂類型分類法更優異之處,就在於從細部檢視人們的喜好—你說自己喜歡搖滾樂,但你喜歡說謊專家合唱團(Spin Doctors)的〈兩個王子〉(Two Princes)嗎?至於倫弗羅與哥德堡的分類法,則用更宏觀的角度檢驗喜好這件事—你說自己喜歡搖滾樂,但你喜歡自然紀錄片嗎?對於謀殺片,或者喜劇小品的感覺又如何?

研究人員先從亞馬遜(Amazon)等零售商的商品類別中整理出一百零八個類型標籤,然後將這些標籤與三位專業裁判列出的類型進行交叉比對。去除重複標籤之後,他們找到了二十二種音樂類型,三十四種書籍與雜誌類型,十八種電影類型,三十四種電視節目類型。接下來,他們把這個列表提供給大學生與一般民眾組成的受試者,讓受試者根據對每個類型的喜好程度,從非常不喜歡到非常喜歡,分別給予一~七分的評價。

三千二百二十七位受試者完成評價之後,研究人員就開始分類。這時候輪到統計學上場了,利用陡坡檢定(scree test)或方差極大化旋轉(varimax rotation)這類複雜的數學工具來整理資料。簡單來說,這些工具可以告訴我們,在每個分類變得無法區別之前,我們最多可以把受試者的回應分成多少不同的類別?

數學給了我們一幅熟悉的圖像。如果將人們的喜好分成兩群,看起來就會像是「低俗品味」與「高雅品味」。情境喜劇與動作片屬於前者,爵士樂與《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屬於後者。

如果分為三群,低俗品味就會分成研究人員所說的「社群型」與「反抗型」:情境喜劇是社群型,龐德電影是反抗型。如果拆成四群,反抗型就會分成「黑暗型」與「驚險型」,丹尼爾.克雷格(Daniel Craig)飾演的龐德是黑暗型,皮爾斯.布洛斯南(Pierce Brosnan)的○○七則是驚險型。如果分成五群,「高雅品味」也會分裂為審美型(例如爵士樂)與理性型(例如《經濟學人》)。

但超過五群之後,分類就會變得太瑣碎而不實用。利用數學方法可看出,三群或五群的分類方式最清楚。研究人員為了保留更多關於人的偏好的線索,最後選了五群的分類法。

我們在這裡暫停一下,像是捕龍蝦人那樣打開籠子,看看裡面有什麼:

社群型(Communal):愛情電影、情境喜劇、日間脫口秀、流行音樂、醫療劇。
黑暗型(Dark):龐克音樂、恐怖電影、嘻哈音樂、情色片。
驚險型(Thrilling):動作片、科幻作品、警匪劇。
審美型(Aesthetic): 古典樂、外國片、詩、藍草音樂(bluegrass)。
理性型(Cerebral):商管書、新聞節目、科學節目。

接下來,他們整理出落入每個喜好類別中的人的年齡、性別與種族,結果跟你猜的差不多。簡略地說,社群型大致上是教育程度低的女性;審美型是教育程度較高的女性;黑暗型是教育程度較高的男性;驚險型是教育程度低的男性;理智型則是年紀較大的人,可能較會是男性。

即使如此,研究人員表示他們發現「除了人口特徵之外,個性也明顯影響人在娛樂偏好中展現的差異」。

在這裡我們暫停一下,應該不難察覺這所謂新的指南帶我們來到了再熟悉也不過的老地方。這裡的許多「發現」都很像行銷界的老生常談,尤其對於文化產業人士而言更是耳熟能詳,畢竟這些知識攸關他們的收益。年長的人喜歡看「理智型」新聞,所以CNN的電視廣告一大堆都是推銷藥品的。驚險動作片主要是拍給青少年看的,所以在第三幕放一顆大火球,比鋪墊複雜的情節更為重要。而「社群型」的日間脫口秀現場永遠坐滿女性,不是沒有原因的。

這些籠統的說法都多少有一些事實根據,而且還很可能會變成自我應驗的預言。心理學的單純曝光效應(mere-exposure effect)一次又一次指出,我們會愛上自己熟悉的東西。你一旦被劃入某個類別,就很容易覺得自己屬於那個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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