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真正的試用期只有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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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試用期,20幾歲年輕人不必急著證明工作能力,而是優先展現良好的工作態度,肯做肯學,虛懷若谷,給舊人一個好印象,真誠讓他們感受到來了一個好幫手,幫他們分攤工作,則過關阻力馬上就會變小,其他都好談。

你的去留,一星期就決定了

Janet很開心拿到錄取通知,同學聽到她要進這家公司,無不投以欣羨的眼神。可是才上班第三星期,主管就找她闢室密談,表示她不合適這個職務。

Janet不知所措,靜默許久,才結結巴巴的問:「可是,面試時,您不是說試用期是三個月嗎?為什兩星期就可以決定我適任與否呢?」一連串的提問之後,她吞了一下口水,嘗試穩定住內心的澎湃,「我可以再試一個星期嗎?」

主管搖一搖頭說:「很抱歉,這是經過公司討論的結果,等一下我會陪你收拾。」最後主管再補了一句:「由於勞基法規定,薪水會多算給你三天。」

試用期,愈來愈短

企業在面試時,都會言明有試用期,通常是三個月。可是能不能用,多數新人在第一個月已經被決定命運,不必等到三個月。企業會說三個月,只是為特殊狀況預留緩衝期。一般來說,新人若能用滿三個月,大部份都會留任。

小公司用人,新人在第一星期便已直接上火線,一翻兩瞪眼,能不能適應在前兩個星期立見分曉。大公司用人,緩衝期拉得較長,新人有充裕時間適應,第一個月是訓練期,第二個月是見習期,第三個月才是真正的試用期。

現在不論企業或求職者,考慮期都是快速縮減中。

企業常常抱怨,新人報到第二天就不來了,「根本還沒開始,就結束了,那有上班這麼草率的?」其實企業也很現實,發現新人不如預期,馬上請走路的例子所在多有。處理明快是好事,彼此不拖延,企業節省人事成本,求職者節省時間成本,雙方都有利。

態度,去留的關鍵

在這麼短的時間裡,企業的考察重點是什麼?判斷留任或出局的標準在那裡?

對老鳥而言,雖言明有試用期,其實是沒有。從第一天報到起,老鳥就必須上場打仗,連打敗仗的餘地都沒有。公司考察老鳥的焦點,直接是放在績效表現。第一個月還會寬容些,讓老鳥適應一下組織文化、工作流程、人際磨合,第二個月就會瞪大眼睛,看老鳥變新把戲。如果變不出什麼玩藝來,很快便捲鋪蓋走人。

至於20幾歲年輕人,由於工作經歷不多,企業考察的重點不會直接擺到績效表現,而是放在工作能力、人格特質上。倘若是剛畢業的新鮮人,連工作能力都不見得是重點,反倒是基本能力、工作態度躍居最優先觀察,其中工作態度的重要性猶勝一籌。

愈年輕的求職者,工作態度愈被看重。國內企業期待的工作態度是什麼?答案是四個字:肯做肯學!也就是說,除了勤奮努力外,不挑工作、不計較工作,而且碰到問題,勇敢求教。

Oscar才退伍,滿腔熱血,想大展身手,證明自己的專業能力。可是報到兩星期了,公司每天要他做的都是跑腿或瑣事,像個跑龍套似的,離他的預期遙遠,Oscar沮喪極了,便找學長Hank聊聊,想確認這家公司還值不值得待下去。

新人新人,重新做人

「新人也是人,為什麼盡要我做些狗屁倒灶的鳥事?和專業一點關係也沒。」 「公司只是要我給客人倒茶、列印文件、安排會議……那找一個工讀生更便宜。」 「主管要我多聽聽老同事的意見,如果他們是有用的,公司就不會做成這樣。」

Hank聽完他連珠炮似的抱怨後,竟然大笑,直稱是「老招」,並說:「公司在觀察你啊,如果小事都做不好,怎麼會讓你做大事呢?」Hank解釋,對於不具工作經歷的新人,公司都會從小事交派起,先初步看看新人的耐操程度、學習意願。

說到這兒,Hank由衷的說:「新人新人,重新做人,謙虛是你現在的功課。」

新人之所以陣亡,很多是過不了舊人這一關。主管在決定新人留用與否時,會向舊人打聽,舊人隨便一句話就可以殺人於無形,而這些話大都和工作態度有關,比如:「請他倒茶就臉拉下來,太驕傲了!」所以大小事都做,不挑工作,不嫌工作,主動幫忙舊人做些有的沒的,很容易可以抓到舊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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