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每天產生的大量數據,都成為網路公司到處兜售的金礦
數據資料世界自有一套經濟運作法則。如果你知道有關某人的某件事,那不算什麼;如果你知道有關幾乎每個人的某件事,或某個人的每件事,聊勝於無;但如果你知道有關幾乎每個人的每件事,你手中的資訊就是無價之寶。就本質而言,數據龍頭是媒介買家與賣家的中介商,居中抽佣。以Google為例,在全球首屈一指的內容供應商之林占有一席之地。
每一天,它經手用戶發出的幾百萬則搜尋指令,但主要工作是擬定多如牛毛的清單。Google成為當今面貌是因為它的清單對數百萬名用戶而言非常合用。不過,幾乎無一例外,用戶想要的結果並不由Google提供,它只是將用戶的想望連結到一張相關的網頁清單。Google知名的網絡爬蟲會搜尋網路,然後擬定清單並匯報給用戶。
過去,企業觀察、提問並善用數據經紀商提供的資料,確定與顧客有關的基本事實,但他們缺乏數據資料、接觸管道與分析的資源,無法拼湊出一幅鉅細靡遺的顧客輪廓圖。
數據資料龍頭打從本質就不一樣。像亞馬遜或臉書這類企業不只知道(或推斷得出)你是誰,還知道你的屬性;不只知道你在哪裡,也猜得出來你要去哪裡;不只知道你此刻正在做什麼,也很清楚你為何要做這件事,更能精準猜到你等一下要做什麼。每一天,隨著數據資料龍頭緊盯著你的日常工作習慣,猜測也日益精確。
消費者不知道的是:他們都置身這些架構裡。每一天裡的每一分鐘,我們都大量外流數據資料;我們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每打一次電腦鍵盤,都產生更多數據。電腦、平板裝置、手機與周遭的感應器擷取我們日益成長的大量私密資訊,然後記錄、製表並分析。僅少數人有特權探取且又能讀懂數據資料覺醒,這事實便說明它確實發生了、為何發生,以及下一步什麼事會發生。
「十強」不僅鎖定主宰單一行業,更想一次掌控許多行業,甚或是整個經濟圈。這是因為,數據資料龍頭都設定好要在幾乎每項交易中扮演中介者角色,媒合買家與賣家,隨後抽佣。漸漸地,數據資料龍頭已經捕捉到越來越多的經濟剩餘。企業摸透消費者,因此得以快速、準確地改變價格,對每一名個體的需求與支付能力客製一個時時變動的價格。
當你越需要某一樣產品,但手上選擇越少時,就得付出越高代價。設計每一樁交易並不只適用於定價,如果有充分的數據資料,品質和服務也可以量身打造。數據資料龍頭可以確定每一名顧客所能接受的最低品質與服務。針對幾乎每件事收取更高費用,以便捕獲占比越來越大的消費者剩餘,這代表著一座商業大獎,也是一筆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可能更巨大的財富。
本文摘自《失控的大數據》
《失控的大數據:當企業比你更了解你,該如何保護自己和口袋裡的錢?》作者: 安娜‧伯納賽克, D. T. 蒙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