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橘子創意百科:何時搶銀行等131個驚人良心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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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和瓶裝水有什麼共通之處?

十年前,《蘋果橘子經濟學》(Freakonomics)即將出版之際,我們兩位作者決定成立一個官網,最後取了一個沒啥創意的名字,就叫做「蘋果橘子經濟學網站」(freakonomics.com),而那個網站恰巧提供網誌功能。

李維特這個人一向落後時代數年,從沒聽過「部落格」(blog)這種東西,更別說是看別人的網誌,或是自己來寫。杜伯納向他解釋什麼叫部落格,但他不置可否。

杜伯納告訴他:「試一試也無妨。」那時,這兩個人才剛開始合作,李維特還不知道往後杜伯納想說服他做什麼稀奇古怪的事,都會說這句話。

就這樣,我們倆小試身手,貼出第一篇文章:

向大家介紹我們的心肝寶貝

每個為人父母者,都覺得自己的孩子是世上最漂亮的心肝寶貝。演化似乎對我們的腦子做了點事:如果你日復一日看著自家孩子的臉,會愈看愈漂亮。別人的孩子臉上黏著一坨食物時,你感到噁心,但如果是自家的娃,你會覺得那樣還滿可愛的。

是這樣的,我們已經看著《蘋果橘子經濟學》的稿子看了很久,以至於我們開始覺得這本書好美──就算是黏著食物殘渣還是什麼的都一樣,瑕不掩瑜。因此我們開始想,或許真的有人會想看這本書,而且看了之後,還想要發表心得。「蘋果橘子經濟學網站」就這樣誕生了!我們希望這個網站會是一個歡樂的大家庭(或至少是歡樂的辯論園地)。

後來,我們的網站真的變成一個歡樂的大家庭!相較於我們寫書的手法,我們的網誌一般來說較為隨性,講比較多自己的私事,立場也較為鮮明。我們可能給讀者明確的答案,也可能只是拋出問題。我們寫下論點還不成熟的東西,接著事後後悔,也或者寫下經過仔細推敲的東西,但依舊後悔。不過,大致來講,這個部落格讓我們兩人得以用開放的心胸,不斷探索這個奇妙的世界。

我們部落格上的文章,大多和前述這篇開張文還有我們的書不一樣,不是由兩人合寫,而是分別執筆。我們有時會請朋友貢獻文章(甚至請來敵人),有時還召開「合議庭」,請好幾位聰明人士一起解答難題,或是舉辦問答時間,來賓包括心理學大師丹尼爾‧康納曼(Daniel Kahneman),以及高級應召女郎「愛莉」(Allie)等人。《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曾多年給了這個部落格一個家,讓我們的文章看上去很有那麼一回事。不過,《紐約時報》最後恢復理智,再次放我們孤零零地在這個世界上,該幹什麼就幹什麼去。

這些年來,我們一直問自己,為什麼要繼續寫部落格?我們找不出什麼好答案。寫部落格沒錢拿,而且也沒有任何證據顯示,部落格幫助我們賣出更多書。事實上,部落格還可能打擊銷量,因為我們每天都免費贈送文章。不過,隨著時間過去,我們終於知道自己為什麼要寫下去:因為讀者喜歡這個部落格,而我們熱愛讀者,他們的好奇心還有聰明的腦袋,尤其是他們的玩心,讓我們不斷寫下去。後文將以充分證據證明,他們是多麼有活力的一群人。

偶爾會有讀者建議我們,何不把部落格的文章集結成書?但我們覺得不太好吧,直到不久前的某一天,我們突然不這麼覺得。是什麼改變了我們的想法?那一天,杜伯納送孩子去參加緬因州的夏令營,在荒山野嶺之中,他們看到一間巨大的波蘭泉(Poland Spring)瓶裝水工廠。杜伯納從小生長在鄉下地方,他一直不懂為什麼有那麼多人願意花大錢買瓶裝水,金額是驚人的一年一千億美元左右。

突然間,集結部落格文章出書的點子,似乎不那麼莫名其妙了。我們決定仿效波蘭泉、依雲(Evian)礦泉水,以及其他瓶裝水的傳統,也就是包裝原本免費供應的東西,然後向你收錢。

不過,我們也不是什麼都沒做,就等著數鈔票。我們的確花費好一番功夫,把整個部落格從頭到尾再讀一遍,挑出最好的文章——好險!八千篇大多普普通通的文章中,還是有幾篇不錯的。我們重新編輯那些文章,進行必要修改,然後分門別類安排在不同章節,讓整本書看起來有點樣子。

舉例來說,第一章〈我們只是想幫忙〉探討是否該廢除學界的終身聘制度,也討論了民主制度的替代方案,以及如何像恐怖分子那樣思考。在第二章〈恐怖「韋恩」與「巧手」先生〉中,我們討論了一些不可思議的名字,不只取得好,更是人如其名到令人驚奇的程度。在最後一章〈一日蘋果橘子,終身蘋果橘子……〉中,則是講一旦你開始用經濟學家的方式思考,就很難關掉那種模式,不論你腦中想的是嬰兒配方奶粉、動畫電影或是臭掉的雞肉。

在讀這本書的時候,各位將被迫知道我們兩位作者腦子裡不停打轉的東西,像是高爾夫、賭博,還有令人頭大的一美分硬幣。過去幾年,我們把自己稀奇古怪的念頭化為文章,享受到莫大的樂趣。希望大家也會喜歡一窺我們的腦袋,透過「蘋果橘子」的視野來看這個世界。

如果你是恐怖分子,你會如何發動攻擊?(李維特)

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Transportation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TSA)近日宣布,攜帶隨身行李登機的禁令目前大多維持原樣,但取消不准攜帶打火機的規定。其實,我覺得不准民眾帶牙膏、體香劑和水通過機場安檢似乎很瘋狂,但不准帶打火機則聽起來沒那麼怪。不曉得這下子規定一變,打火機廠商是否急著進行遊說?他們可能贊成這項改變,也可能希望維持原狀,因為從一方面來說,如果每天有兩萬兩千個打火機被沒收,聽起來可以刺激銷售,但從另一方面來說,如果旅行時不能帶打火機,人們的購買意願也許會下降。

聽完林林總總的安檢規定後,我開始想,如果我是資源有限的恐怖分子,我會用什麼辦法製造出最大的恐慌?首先,我會思考人們究竟怕什麼?答案是:人們害怕自己成為恐怖攻擊的受害者。所以,如果是我的話,我要讓每個人都覺得恐怖攻擊的對象是他們,就算受害的機率其實很小。

人類一般會高估微乎其微的可能性,因此恐怖行動帶來的真實風險與人們的恐懼情緒,兩者其實完全不成比例。

再者,我會製造一種錯覺,讓民眾覺得世界上存在恐怖分子大軍,辦法是一次發動多起攻擊,接著短期內又再來一遍。

第三,除非恐怖分子一直堅持執行自殺任務(我無法想像他們會這麼做),最好的辦法就是擬定計劃,盡量讓旗下的恐怖分子在行動時不會被殺或被抓。

第四,我會試圖破壞貿易,因為貿易中斷後,人們就有更多無事可做的時間,思考自己究竟有多害怕。

第五,如果真的想讓美國痛苦,你的行動就必須讓美國政府通過一堆代價高昂的法條,最好是在那些法條早已失去作用之後,還會天長地久地存在——假設它們一開始真的有什麼用處。

我覺得,這個世界的共通原則是:事情愈簡單愈好。我猜,這項原則也適用於恐怖主義。二〇〇二年華盛頓特區狙擊手攻擊事件造成大恐慌後,我父親想出我聽過最棒的恐怖主義計劃。他說,基本上就是武裝二十個恐怖分子,發給他們步槍和車輛,要他們在事先計劃好的時間,同時在全美的大小城鎮與郊區四處掃射,到處亂竄。這樣一來,沒人知道他們下次的攻擊地點,也不知道他們何時會再發動攻擊,不需要耗費多少資源,就能造成意想不到的大混亂,而且很難緝捕歸案。當然,這種攻擊方式所造成的傷害,比不上對紐約市投下核彈,但想辦法搞到幾把槍,絕對比搞到核彈簡單。

我確定有很多讀者有比這更好的點子,歡迎大家告訴我。把你的點子張貼在這個部落格,也是在服務社會,因為我想會看這個部落格的讀者,反恐怖主義者一定多過真正的恐怖分子。大家公開交流點子就能讓反恐怖主義者有機會在事前想好,萬一恐怖分子真的採取相關計劃時,可以有什麼對策。

*這篇文章刊登於二〇〇七年八月八日,也就是「蘋果橘子經濟學部落格」在《紐約時報》網站開張的那一天。同一天,杜伯納接受《紐約觀察家報》(The New York Observer)的訪談,對方問為什麼「蘋果橘子經濟學部落格」是《紐約時報》第一個決定刊登的外部部落格?杜伯納不愧是待過報社的人,知道該如何中肯又不失幽默地回答這類問題:「他們知道我不會在部落格上下達某種伊斯蘭追殺令。」但李維特這篇徵求恐怖攻擊計劃的文章,卻被視為追殺令,引來鋪天蓋地的謾罵,逼得《紐約時報》不得不在爆增數百則留言後,關閉留言功能。其中最常見的留言是:「你一定是在開玩笑吧!幫恐怖分子出點子?你以為這樣很聰明,是嗎?自以為是的白痴。」這種留言讓李維特決定隔天再試一遍。

叫「王子殿下‧摩根」的人(杜伯納)

由於《蘋果橘子經濟學》有一章討論不尋常的名字,例如一個發音為「坦普提絲」、意思為「妖婦」(Temptress)的十五歲女孩,還有另一個發音為「夏提德」、意思是「笨蛋」(Shithead)的自創名字,以及「檸檬果凍」(Lemonjello)、「橘子果凍」(Orangejello)這種可愛、逗趣的名字,後來常有讀者寄來類似的例子。

我覺得最精彩的來信是匹茲堡的大衛‧汀克(David Tinker)的投書,他寄來《奧蘭多守望報》(Orlando Sentinel)的報導:佛羅里達州的布希內爾市(Bushnell),有一個十六歲的學生運動員,名字是「王子殿下‧摩根」(Yourhighness Morgan)。而且事情不只如此,「王子殿下」的弟弟叫「帥哥」(Handsome),他還有名叫「王子」(Prince)、「型男」(Gorgeous)的堂兄弟。說句題外話,我是在農場長大的,我們家有一隻豬就叫「帥哥」。

這位「王子殿下」通常會把自己的英文姓名縮寫成「YH」,或是寫上暱稱「Hiney」──顯然叫他「Hiney」的親朋好友,不覺得這個字的意思是「臀部」或「屁股」,在我家的話是。

我真的好喜歡「王子殿下」這個名字,也要想辦法讓我的孩子這樣叫我。

另外,《聖地牙哥論壇報》(San Diego Tribune)有一則令人惋惜的幫派殺人報導也有怪名,這是由維吉尼亞州夏律第鎮(Charlottesville)的詹姆士‧維納(James Werner)提供給我們的。被害者叫「香檳王‧香檳」(Dom Pérignon Champagne),他的母親則叫「完美的‧恩格伯格」(Perfect Engelberger)。

逃漏稅大戰?(杜伯納)

《紐約時報》的一流記者大衛‧凱‧約翰斯頓(David Cay Johnston),報導過一系列美國賦稅政策等金融議題,他說美國國稅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IRS)目前把追討欠稅的工作,外包給第三方,也就是討債公司。「這項私人討債計劃預計將可協助追回十年間的十四億美元欠稅,討債公司可以留下三億三千萬美元,也就是一美元可以抽成二十二至二十四美分。」

或許討債公司抽成抽太凶,民眾可能也不喜歡討債公司取得自己的財務紀錄,但最令我訝異的是,國稅局其實知道誰沒繳稅,也知道錢在哪裡,卻因為人手不足,無力追討,不得不出高價請人代勞。

國稅局自己也坦誠,讓外人去收稅,確實比自己收貴很多。約翰斯頓報導,前國稅局局長查爾斯‧羅索蒂(Charles O. Rossotti)曾告訴美國國會,如果國稅局可以雇用更多人:「每年只需要花兩億九千六百萬美元,就能收到超過九十億美元,也就是一美元只需要三美分的成本。」

就算羅索蒂把數字誇大了五倍,還是比外包給抽二二%的第三方划算許多。但負責監督國稅局預算的國會,一向不願意給國稅局更多資源,以做好他們分內的事。我和李維特曾在《紐約時報》的專欄上談過這件事:

國稅局所有官員的主要任務…是向美國國會和白宮討資源。讓國稅局自行追討人民欠政府的每一分錢,有明顯的好處,但對大部分必須拉攏民意的政治人物來說,支持國稅局擁有更多資源收稅,則有明顯的壞處。邁克‧杜卡基斯(Michael Dukakis)在一九八八年競選美國總統時,曾經試過支持國稅局,結果該怎麼說呢?嗯…應該是效果不好吧!

國稅局只能靠自己執行沒人喜歡的稅法,民眾則知道自己事實上可以逃稅。國稅局已經盡力了,能做多少算多少。

美國國會為何會採取這種態度?或許我們的議員是一群歷史通,充滿共和國的精神,把引發美國獨立運動的波士頓茶黨事件(Boston Tea Party)銘記在心。他們害怕要是加強執法的話,民眾會起義。不過別忘了,我們是在談收稅,不是稅法;收稅是國稅局的事,稅法才是國會的責任。換句話說,國會很樂意制定稅率,但不想讓民眾覺得他們是站在強搶稅金的壞警察那邊。

所以,他們或許應該幫「收到全部稅金」的工作換個名字,既然國會同意花那麼多錢在「反恐戰爭」(War on Terror)與「反毒戰爭」(War on Drugs)上,或許是時候發起「反稅戰爭」(War on Taxes)了—喔,不對!是「反逃漏稅戰爭」才對。如果他們能讓逃漏稅徹底汙名化,強調「稅差」(tax gap)—應該收到的稅與實際收到的稅之間的差額—幾乎等同聯邦赤字,讓國稅局獲得充足人力徵收原本就該收到的稅,這樣在民眾耳裡聽起來是不是好得多?或許,他們可以把逃漏稅者的照片印在牛奶盒上,或是郵局的傳單上,甚至把他們列為美國的頭號通緝犯,不曉得這樣是否有用?如果好好營造出「反逃漏稅戰爭」的氛圍,能否就此解決稅收短差的問題?

目前我們只能接受國稅局把討稅的工作交給討債公司,他們可以追回部分的稅,但也只是部分而已。這表示有很多錢,很多課稅得來的錢,而且是從乖乖繳稅好國民身上課來的錢,就這樣被丟進水裡。

 

文章授權自大塊文化/ 李維特, 杜伯納《蘋果橘子創意百科:何時搶銀行等131個驚人良心建議

21121217蘋果橘子創意百科:何時搶銀行等131個驚人良心建議

作者:李維特, 杜伯納
出版社:大塊文化

 

圖片來源: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