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愛就真的一定會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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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聽到現在大部分的人選擇另一半的時候,很常會出現一句話,叫做「我想找一個愛我的人。」

然後呢?

很愛你,那你呢?不愛他?又或著愛著別人,還是你對他只有一點點的愛,這樣子不平衡的對等,該怎麼支撐未來這麼遠的路?

九月十月是結婚的大季,我的紅色炸彈也接連收了好幾張,不能去參加的,也只能約朋友出來吃飯,表達祝福。不過當我收到某學妹的喜帖時,我打開一看,然後嚇了一跳,因為她曾經很堅定的告訴我,她要等他,等那個出國留學的男友回台灣,但喜帖上的新郎名字,卻不是他。

因為她結婚的日期,是我要出國的時間,所以前天晚上,我約她出來吃飯,挑了禮物給她當新物賀禮。

吃飯的時候,我們東聊西聊,聊最近工作的近況,聊共同認識的朋友,聊以前好笑的事情,但其實我們真正想知道的,都不是那些事,只是我不知道怎麼開口問,然後她不知道怎麼開口說。

對我來說讓我頭皮發麻的事,大概就是裝忙和瞎聊,每次看一堆同事明明沒事做了,還不回家,硬在那裡撐比老闆晚下班,我都覺得很好笑,再來就是瞎聊,明明想說的有很多,但就是一句都吐不出來,不然就是亂聊,卻怎麼都聊不到話題中心,這真的會讓我的頭皮很麻。

所以我一直頭皮很麻的吃著晚餐,然後看著彼此的眼神都很不真誠,到最後我真的很怕我吃完這頓飯會馬上胃食道逆流,只好先開口,我真的是個很沉不住氣的人。

「妳和Anson什麼時候分手的?」我問。

學妹的表情從驚訝到如釋重負,「差不多五月份吧!我一直想跟妳說,但妳很忙。」

五月份!現在是九月啊,莫非是傳說中的閃電結婚?

「怎麼這麼突然?」

「原本他說年底就回來,然後我們就結婚,但是現在又跟我說要在那裡多留二年,我沒辦法說服自己再多等他二年,學姐,我二十八歲了,不是十八歲,我這樣一直浪費掉青春也不是辦法,我說分手,他也說好,我覺得我比較愛他。」

學妹的一番話,真的是刺的我遍體鱗傷啊~我三十二歲了,也不是二十歲,但我覺得我還是很青春,而且我也一直在浪費。

「那現在這個呢?」

「他很好啊~至少他很愛我,對我很好。」學妹說這句話的時候,我並沒有從她身上感受到幸福兩個字。

那妳愛他嗎?一直到吃完飯,這五個字我始終沒有問出口。

也許曾經被愛傷害過的你或妳,因為擔心付出愛,卻不一定能夠圓滿,所以保留愛人的能力,決定選擇被愛,這並沒有不好,只是愛你的那個人,正在受著你之前的傷,現在你只是選擇把角色對調,換了個地方站,但不一定會幸福。

跟一個自己不愛的人相處,是一件很殘忍的事,不只是對他,也對自己,以前年輕不懂事曾經糊里糊塗的交往了,反正有人對我好嘛!有人接送、有人陪有什麼不好,但時間一長,我覺得厭煩,不想見面、連講電話都覺得麻煩,分手的那一天,我覺得世界海闊天空。

有時候想到他,滿肚子都是歉意。

為什麼我們要把自己和別人丟進那樣的困境裡?還以為那是走到幸福的捷徑,找到一個愛我的人,是幸運,找到一個愛我,而且我也愛他的人,才有可能會是幸福。

 

(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作者「雪倫」,原文點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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