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你最擅長的—別想樣樣精通,免得樣樣疏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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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經濟學家大衛‧李嘉圖(David Ricardo, 1772 – 1823)曾經提出一個在經濟學上非常有名的法則:比較利益。

《抉擇》一書作者羅素.羅伯茲稱比較利益法為「間接致富之路」。他認為,個人生涯規劃、企業經營、雇用員工、國際分工等問題,都和這個觀念有關。

舉例來說,甲無所不能,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但特別會種田。乙很平凡,除了很會煮飯,其他什麼都不擅長。對甲乙兩個人來說,種田和煮飯就是其絕對優勢(有其不可替代性)。甲乙兩人要想讓日子過得更好,就必須發揮專業分工。

雖然甲樣樣都行,種田的能力是乙的十倍,但煮飯卻只有乙的兩倍能力。那麼,相對來說,甲把時間花在種田上比較有利(若是把時間花在燒飯上,偶一為之可以換取生活樂趣;但若總是自己動手,將會損失種田能夠收穫的數量);對乙來說,把時間花在煮飯上比較有利(因為乙若自己種田,所能收成的數量將更少)。這就是甲乙的「比較利益」(比較指的是「相對」,在兩者以上的對象間比出「相對」優劣)。

乙專心煮飯,甲全力種田,兩人專業分工,再透過自由交易分享成果,比起兩人各自種田又煮飯,能夠獲得更好的生活品質,這就是「比較利益法則」。

一個國家即便再地大物博,人民水準再優秀,科技再發達,就算什麼都能自己生產,也不會把所有事情都辦得一樣出色。好比一個人即便十分聰明又幹練,什麼都懂,也不可能把所有事情都辦得出色,一定有強有弱。每個國家(或個人)都有自己特別擅長的項目。

每個國家(或個人)的資源有限,資源指的不只是原料和土地,更指願意用來工作的時間。因此,就算一個國家所有的產品都比其他國家好,也不會打算全部自己生產,而是會將焦點放在自己特別擅長的幾項。其他相對不擅長的工作,則委交給別的國家(或個人)。

如此一來,每個國家(或個人)都可以透過專業分工,在自己最擅長的產業或工作上發揮效益極大化,然後再透過自由交易平台,交換彼此成果。

因此,每個國家(或個人)都可以獲得最大的效益,這就是比較利益法則。

一個擅長企業管理也擅長打字的經理,還是會把打字工作交給其他人,而非自己包攬。因為把時間用來管理公司,比用來打字能獲取的利益還高。選擇把時間用來管理公司,所能賺取的效益較大。

瞭解「比較利益法則」,便能通透「間接致富」的道理。一個人再行,也不可能凡事親力親為。所以,好的領導人懂得充分授權,因為他知道不可能把所有事情攬下來。就算都可以做得很好,但一個人的時間有限,每件事情能為公司創造的利潤有高有低,因此,與其把工作全部攬在身上,還不如將工作分給具有個別專長的人。

每個人都有自己獨一無二的專長,或擁有比他人來做同一件事情更強的能力。聰明人懂得利用自己的專長,追求理想的生活品質。想擁有富裕生活的人,就該透過「間接致富」法則,讓自己的專長獲利極大化,並且將其他事情交給其他人負責。在自己專長的事情上建立「不可替代性」,再用此賺得的收入去交換其他生活所需。借力使力才是最佳的致富之道。

 

(本文授權自「沐風文化」,出處:沐風文化/王乾任《我以前和你一樣也是個菜鳥,直到我的膝蓋中了一箭:搞懂6堂職場課x 10種必備技,各行各業都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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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乾任
出版社:沐風文化

 

(photo via nalbertin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