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銷運作最具威力的觀念,就是在潛在顧客的腦海裡,佔有一個自己獨享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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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家公司有辦法在潛在顧客的腦海裡佔有一個自己獨享的字眼,那它一定可以飛黃騰達。這個字眼不必是個複雜的詞彙,也不必是自己發明的字,能夠直接從字典裡拿出來的簡單字詞最好。

這就是焦點法則,藉由集中心力於一個字眼或一個觀念,使得你得以順立進駐消費者的腦海,並留下深刻的印象,當然,你也可能會做出許多犧牲。

來看一下一些知名的品牌所使用的字眼。

1.591租屋網—出租就是快
2.全國電子—揪感心
3.富豪汽車—安全
4.聯邦快遞—隔夜送達
5.達美樂披薩—送到府

如果你不是領導品牌,那麼,你必須擁有一個焦點集中、足以代表自己的字眼。更重要的是,在你的產品類別裡,這個字眼必須是「可運用的」,一個字眼一旦被其他公司品牌佔據或使用了,便只能選擇其他的字眼來用。

最有效的字眼往往是簡單且利益導向的,不論產品多麼繁雜,也不論市場需求多麼複雜,專注於一個字眼或利益,總是比專注於兩個以上還來得好。

行銷的本質是凝聚焦點,當你縮減營運範圍時,就會變得更強大,如果你追求每一樣東西,那麼,你將無法成為某些特定東西的代名詞。

行銷運作最具威力的觀念,就是在潛在顧客的腦海裡,佔有一個自己獨享的字眼。

(閱讀:行銷戰爭)

 

(photo via erik-leenaars , CC Licence)